《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送审稿)》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序号 | 单位 | 意见 | 是否 采纳 | 理由 |
1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建议增加荷叶铁线蕨。
| 未采纳 | 荷叶铁线蕨已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2021年9月7日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按照市级名录制定的基本原则,不再纳入名录。 |
2 | 《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一支箭(序号1)和朱砂莲(序号27)已纳入重庆市中药材标准收载基源。 | 未采纳 | 根据《植物保护条例》,只保护名录中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 | |
3 | 市农委 | 建议增加保护物种:小白及(农业)、头蕊兰属(林业)、百合属(野生种;农业)。另,删除金佛山百合。 | 部分采纳 | 白及为国家名录保护物种,小白及为白及同属近源,在我市有所分布,且同样具有较高药用价值、观赏价值,加之近年来民众采挖严重,故建议纳入市级名录进行保护。同意小白及(农业),及在重庆有野生分布的头蕊兰属(林业)植物纳入。但百合属(野生种;农业)在重庆已知野生分布的有13种2变种,种类相对较多,人工栽培量较大,栽培与野生种很难界定,建议不纳入。 |
4 | 建议将保护物种瓶尔小草全属、阴地蕨全属纳入保护名录。另,删除“阴地蕨科”。 | 采纳 | 瓶尔小草属(林业),阴地蕨属(林业)的具体物种在野外不易辨别,属下种类也较少,故同意在重庆有野生分布的瓶尔小草属,阴地蕨属物种纳入。阴地蕨已重新划归为瓶尔小草科,故名录中应去掉“阴地蕨科”。 | |
5 | 将“三尖杉科”改为“红豆杉科”;将草芍药从“毛茛科”改为“芍药科”;将延龄草从“百合科”改为“藜芦科”。 | 采纳 | 名录征求意见稿使用与《中国植物志》一致的植物分类系统,是考虑到植物保护一线管理者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使用的该系统。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2021年9月7日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使用的植物分类系统为APG IV系统,考虑到一致性问题,同意使用新分类系统。 | |
6 | 建议采纳与国家保护名录一致的蕨类植物(Ferns)、裸子植物(Gymnosperm)和被子植物(Angiosperms)。 | 采纳 | 名录征求意见稿使用与《中国植物志》一致的植物分类系统,是考虑到植物保护一线管理者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使用的该系统。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2021年9月7日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使用的植物分类系统为APG IV系统,考虑到一致性问题,同意使用新分类系统。 | |
7 | 建议结合被子植物分类系统(APG IV)等最新植物分类系统进一步核对各物种拉丁学名、分类地位,并进一步调整各科属种的排列顺序。 | 采纳 | 名录征求意见稿使用与《中国植物志》一致的植物分类系统,是考虑到植物保护一线管理者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使用的该系统。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2021年9月7日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使用的植物分类系统为APG IV系统,考虑到一致性问题,同意使用新分类系统。 | |
8 | 建议建立健全市级名录动态更新相关机制、平台。 | 采纳 | 建立完善的名录更新机制,进一步规范相关修订程序,明确相关标准和指标,做到名录修订有章可循、有依可据。名录进行动态更新更加符合野生植物保护实际,对物种的保护状态进行及时调整补充,将更加有利于保护工作的准确性、时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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