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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重庆市林业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市级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区县(自治县)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市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渝委办发〔201937号)和中共重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重庆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复函》(渝委编办〔2019124号)文精神,市林业局机关内设15个处室,即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生态修复处、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处、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风景名胜区和自然公园管理处、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处、规划财务处、科学技术处、对外合作和生态产业发展处、宣传信息处、干部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下设15家事业单位,分别是重庆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重庆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重庆市林业科学研究院、重庆市林业规划设计院、重庆市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重庆市退耕还林管理中心、重庆市林木种苗站、重庆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重庆市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中心、重庆市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重庆金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重庆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重庆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重庆雪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重庆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林业局机关财务、重庆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重庆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重庆市林业科学研究院、重庆市林业规划设计院、重庆市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重庆市退耕还林管理中心、重庆市林木种苗站、重庆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重庆市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中心10家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市林业局的职责,以及市农业委员会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水利局、市农业委员会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职责等整合,重新组建市林业局,作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部门管理机构。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重庆市7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只有2个保护区的管理机构纳入省级管理和预算”意见,按照《中共重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上划开州区雪宝山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具体机构的通知》(渝委编委〔201928号),将开州区重庆雪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城口县重庆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巫溪县重庆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成建制上划至市林业局;将南川金佛山管理委员会承担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具体事务性工作南川区金佛山科研监测中心(原重庆金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成建制上划至市林业局;将巫山县重庆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承担的国有林场保护等职责剥离,将承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具体事务性工作的重庆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上划至市林业局。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重庆市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重庆金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重庆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重庆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重庆雪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重庆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6家国家级保护区机构转隶未全面完成,相关财政财务暂未调整,继续保留原财政财务管理级次。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62,213.59万元,支出总计62,213.5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90.79万元、增长36.37%,主要原因是新增重庆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市级预算6500万元,新增重庆市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基地基建工程市级预算内统筹预算3600万元,新增林业改革发展专项中央财政专项预算7442万元等(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49970.8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242.74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51349.44万元、结余分配4866.4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997.67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49,970.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77.81万元,增长27.17%,主要原因是新增重庆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市级预算6500万元,新增重庆市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级预算内统筹预算3600万元,新增林业改革发展专项中央财政专项预算7442万元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464.52万元,占88.98%;事业收入315.01万元,占0.63%;经营收入4,908.20万元,占9.82%;其他收入283.12万元,占0.57%。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2,242.74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51,349.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68.65万元,增长37.37%,主要原因是新增重庆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市级预算6500万元,新增重庆市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级预算内统筹预算3600万元,新增林业改革发展专项中央财政专项预算7442万元等。其中:基本支出10,335.01万元,占20.13%;项目支出36,376.31万元,占70.84%;经营支出4,638.12万元,占9.03%。此外,结余分配4,866.49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997.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4.29万元,下降22.23%,主要原因是项目相关的《实施方案》制定及时、措施得当,项目推进较为顺利。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388.3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015.66万元,增长27.98%。主要原因是新增重庆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市级预算6500万元,新增重庆市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级预算内统筹预算3600万元,新增林业改革发展专项中央财政专项预算7442万元等财政拨款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464.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75.31万元,增长29.30%。主要原因是新增重庆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市级预算6500万元,新增重庆市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级预算内统筹预算3600万元,新增林业改革发展专项中央财政专项预算7442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943.46万元,增长89.0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重庆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6500万元、重庆市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基地3600万元、林业改革发展专项中央财政专项7442万元、特殊林木培育基地等中央基建126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项目1150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923.78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1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73.51万元,增长38.43%。主要原因是新增重庆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市级预算6500万元,新增重庆市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级预算内统筹预算3600万元,新增林业改革发展专项中央财政专项预算7442万元等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94.20万元,增长95.63%。主要原因是增加重庆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6500万元、重庆市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基地3600万元、林业改革发展专项中央财政专项7442万元、特殊林木培育基地等中央基建126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项目1150万元等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373.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7.85万元,下降28.67%,主要原因是项目相关的《实施方案》制定及时、措施得当,项目推进较为顺利。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182.09万元,占0.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2.0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重庆市森林公安局业务用房购建支出。

2)教育支出6.16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14.59万元,占3.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3.92万元,增长23.19%,主要原因是提前兑现离退休职工2019年健康休养费。

4)卫生健康支出427.18万元,占0.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7万元,下降1.6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略有下降。

5)节能环保支出534.48万元,占1.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6.52万元,下降16.62%,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和中央资金项目未完成结转下年。

6)农林水支出41,501.48万元,占90.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744.12万元,增长99.94%,主要原因是新增重庆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重庆市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基地、特殊木材培育基地、生态停车场和智能协同办公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支出。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27.00万元,占2.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7.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安排山水林田湖草项目中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8)住房保障支出376.76万元,占0.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4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增加。

9)其他支出45.52万元,占0.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市发改委安排西部大开发智慧林业前期工作补助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82.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80.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9.08万元,增长14.94%,主要原因是职工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补助以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80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8.56万元,下降23.66%,主要原因是加强节能型设施设备利用,压减非重要性委托服务事项,优化人员配置,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涉及机构运行相关的水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等均有较大幅度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税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7.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79万元,下降28.78%,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购置减少9.47万元、因公出国(境)减少10.4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减少20.83万元、公务接待减少39.0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24万元,下降15.5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9.57万元,主要是用于赴阿塞拜疆参加第43届世界遗产大会;赴新西兰、澳大利亚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森林可持续经营和大径材经营方面洽谈。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3万元,下降34.77%,主要原因是原定赴意大利、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木材加工交流团组取消。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04万元,下降31.60%,主要原因是减少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计2人次。

公务车购置费12.5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执法车1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47万元,下降43.0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车管理规定,将年初预算购置混动车改为购置本地产电动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44万元,下降58.19%,主要原因是单车购置成本降低。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8.3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森林草原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83万元,下降13.0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控公车出行,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58万元,下降3.8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控公车出行,公车运行维护支出减少。

公务接待费26.9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内其他省市林业局到我市学习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07万元,下降59.20%,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20万元,下降13.49%,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减少28批次,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2个团组,5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0辆;国内公务接待329批次3,08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7.28元,车均购置费12.53万元,车均维护费2.7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2.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候。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6.35万元,下降26.60%,主要原因是加强节能型设施设备利用,压减非重要性委托服务事项,优化人员配置,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涉及机构运行相关的水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等均有较大幅度下降。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98.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26万元,下降39.79%,主要原因是减少会议数量、压缩会议规模。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71.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84万元,下降16.07%,主要原因是取消2019年度林业干部轮职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5辆、应急保障用车19辆、执法执勤用车1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17.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0.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88.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57.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16.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4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36.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20%。主要用于采购全市天保工程护林员管理平台项目建设、直升飞机施药防治、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检查、重庆市生物多样性为主的自然保护对象评估调查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和林业改革发展2个重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1396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自评得分98.40分,执行率83.5%,预算绩效指标100%完成。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自评得分85.75分,执行率73.9%除新改建标准化林业工作站、认定及发布市级重要湿地个数、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3个二级项目绩效指标未完成外,其余指标均100%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市级重点专项绩效自评表

专项 名称

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

自评总分(分)

98.4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林业局

联系人
及电话

陈华,17801193158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4760

4716

3939.27

83.5%

8.4

其中:市级支出

445

401

401

100%

/

补助区县

4315

4315

3538.27

82.0%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如作出调整且备案,填写调整后的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落实5个国家级和15个市级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费用,32个区县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补助;继续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工程工作经费,持续推进2015-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工程400万亩和2019年新增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建设任务落地;实施古树名木抢救性保护,全年拟抢救或复壮一、二、三级古树名木共计1000株以上。

落实5个国家级和15个市级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费用,32个区县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补助;继续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工程工作经费,持续推进2015-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工程400万亩和2019年新增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建设任务落地;实施古树名木抢救性保护,全年抢救或复壮一、二、三级古树名木大于1000株。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核心指标判断(填是或否)

补助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个数

5


5

100%

15

15

补助林业市级自然保护区个数

15


15

100%

10

10

补助林业区县级自然保护区个数

32


32

100%

10

10

2015-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经费补助面积

万亩

400


400

100%

20

20

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草)任务完成情况

%

80%


100%

100%

20

20

抢救古树名木株数

1000


>1000

100%

5

5

群众满意度

%

80


94.1%

100%

10

1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落实52个林业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和能力建设补助;持续推进2015-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工程400万亩和2019年新增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建设任务106万亩落地;实施古树名木抢救性保护,全年抢救或复壮一、二、三级古树名木1000株以上。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76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4716万元,执行数为3939.27万元,完成预算的83.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各林业自然保护区管理基本规范,生产生活能力明显改善;二是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全面落实;三是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四是群众满意度94.1%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1528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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