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34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舒茂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我市野生动物损坏庄稼补偿机制的建议》(第0346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您的建议对我市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工作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经与市财政局、市司法局、重庆银保监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重庆市位于我国西南部长江上游,气候温和,地貌多样,是中国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的地区之一,野生动物种类较多。据调查统计,全市分布有陆生野生脊椎动物800余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黑叶猴、林麝、大灵猫、小灵猫、中华秋沙鸭、金雕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猕猴、黑熊、豹猫、红腹锦鸡、凤头蜂鹰等。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日益优良,野生动物栖息地得到有效改善,野生动物资源得到有效恢复和增长。同时,野猪等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制定配套制度。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020年1月,我市启动了《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制定工作。目前已按规范程序完成实地调研、意见征集等,进入社会征求意见阶段。但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在修订,为更好衔接上位法,适应疫情防控和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防范的形势,经商市人大城环委、市司法局同意,推迟了《办法》的出台时间,拟待上位法修订完成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草案)提请审议后实施。
二是依法组织猎捕。结合资源调查数据,指导部分重点区县对辖区内野猪分布及种群状况、近年致害数据等进行调查评估,依法对种群数量过多、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三有”保护动物—野猪实施猎捕。据不完全统计,近5年来,全市依法核发狩猎证19件,野猪种群泛滥和致害频繁现状有所遏制。
三是加强防范宣传。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线上线下结合,通过组织培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专题宣讲、典型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科普教育,普及防范野生动物行为知识和野生动物伤害科学知识,提高群众主动防范意识,避免和尽量减少野生动物造成的伤害。同时,根据全市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成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野生动物可能造成危害的地区,设置各类警示牌、修建防护设施,积极主动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野生动物致害预防和补偿相关工作。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进程,及时修改完善《办法》,按程序送审后发布实施,健全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二是指导区县对野猪等国家“三有”野生动物开展资源调查,科学评估生态环境容量,依法实施种群调控,并据调查结果积极向有关方面建议将种群数量不断增加的野猪等物种调出国家“三有”野生动物名录。三是积极协调有关市级部门、地方政府和保险机构,争取开发野生动物致害责任保险产品或将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求助责任保险纳入巨灾保险统保项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四是结合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情况,制定完善各级财政支付政策,做好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资金保障工作。五是持续开展野生动物致害科普宣传,提高群众主动防范意识和事后处置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此复函已经沈晓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林业局
2021年4月14日
(联 系 人:李长霞;联系电话:61528838,13500325093;邮政编码:4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