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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68H/2023-00087 [ 发文字号 ] 渝林函〔2023〕207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12 [ 发布日期 ] 2023-09-12
[ 有效性 ]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第六届第一次会议第0222号提案的复函

梁光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电力设施通道内排危超高树竹砍伐补偿标准的建议》(第0222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林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与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电力设施通道保护工作。一是科学编制项目规划。结合“三区三线”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和森林防火通道管理工作要求,科学规划电力设施通道走向,尽力避免线路密集,减少后期火灾隐患。二是严格项目审批管理。将电力设施防火、防灾论证纳入核准报告安全保护专章,并进行科学评估。三是严格项目建设管理。压实区县属地安全责任、企业主体安全责任,督促区县、企业细化并落实建设安全管理计划。四是严格监督检查。聚焦特高压输电工程500千伏主网、2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项目施工安全保障情况,配合华中能源监管局常态化开展在建重点电力项目现场调研及安全检查。

二、短期解决电力设施通道内排危超高树竹砍伐经济补偿的办法。由于电力线路所经区域林木树种、胸径、树高、密度、蓄积量不尽相同,单位面积出材量不一致,不同树种、不同规格单位面积出材价值也不一致,且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也较大,很难形成系统的适合实际情况的经济补偿单价标准。因此,我们将指导相关单位在实际实施电力线路通道排危工作中,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聘请专业的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评估机构,对通道所及沿线森林资源资产价值开展评估,以评估价值作为补偿的参考标准。

三、长远解决电力设施通道内排危超高树竹砍伐经济补偿的办法。制定全市统一的输电通道内超高树竹砍伐经济补偿标准,对提高全市输电通道保护水平,减少输电通道树障风险隐患,保障电网稳定运行、电力可靠供应具有积极作用。《重庆市供用电条例》已施行13年,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长远看,加快修订《重庆市供用电条例》很有必要,拟在该条例的第十四条中进一步明确超高树竹砍伐经济补偿、土地青苗补偿、用地补偿等补偿标准的法律条款,积极争取纳入市人大、市政府立法计划,启动条例修订工作。市林业局将积极配合市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涉林条款的补充修订。

此复函已经曹春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支持林业部门的工作。

重庆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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