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促进大仙女山片区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的建议》(第0865号)收悉。经与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应急管理局共同研究办理,大力促进大仙女山片区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夯实基础设施已经解决,为无人机提供一定的飞行空间和权限不具备解决条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夯实基础设施事项
该事项已解决。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完善规划,指导建设。我局制定出台《林区森林防火及森林质量提升专项规划编制导则》地方标准,督促指导大仙女山片区涪陵区、武隆区和丰都县科学编制林区规划,实现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空间落地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二是争取项目,实施规划。“十四五”期间,我局指导涪陵区、武隆区和丰都县成功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改)建森林防火专业队伍营房及训练场3处、面积4600平方米,森林消防水池150口,林火阻隔系统23.6公里,森林防火检查站8座等,总投资6824万元。2024年,涪陵区和武隆区实施增发国债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共2个,总投资3607万元,新建生物阻隔带面积1.3万亩、长度289公里。
截至2024年,大仙女山片区林火阻隔系统长度2533公里、森林消防水池(水箱)790口、森林防消防管网46.5公里、固定防火检查站64座、宣传碑牌2630个,基本形成了“物防”保障体系。
二、关于无人机巡护事项
该事项不具备解决条件。具体原因是:重庆市公安局《加强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通告》明确,民用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20公里范围内的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无人机飞行。同时,涪陵区新机场正在快速推进建设,建成后,大仙女山片区无人机巡护将会受到更大管制。
为解决无人机巡护受限问题,我局和其他相关市级部门高度重视,一是指导涪陵区、武隆区和丰都县加强其他先进林火感知技术装备应用,累计建成林火视频监控前端设备371个,在坟墓等人为用火频繁的重点区域布设林下红外探测设备252个,提高火情早发现能力。二是市航空救援总队无人机支队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进行飞行活动申报,应急任务可全天随时申报,战区审批通过后开展飞行作业。如遇有人驾驶航空器现场作业情况及时向现场指挥部航空作战平台组报备,按照航空作战平台组统一调度开展飞行作业。三是市委军民融合办正在建设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相关单位可根据批复空域开展无人机防火巡护。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严防、早知、快处”要求,通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和督促林区各类工程建设落实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四同步”要求等措施,加强大仙女山片区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弥补基础设施不足和无人机巡护受限等问题,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水平。
此答复函已经曹春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林业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