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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68H/2025-00071 [ 发文字号 ] 渝林函〔2025〕158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11 [ 发布日期 ] 2025-09-11
[ 有效性 ]

重庆市林业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68号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李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荣昌泸州联合共建双城经济圈两山实践示范基地的建议》(第0868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林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与市文化旅游委、市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做好顶层设计,突出规划引领事项;加强景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事项;发展林下经济,助力产业融合事项已经解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做好顶层设计,突出规划引领事项

一是市林业局已组织林业专家团队,对古佛山、岚峰森林公园和道林沟等荣昌泸县毗邻地区的森林资源开展了专项调查。二是荣昌和泸县两地林业部门共同创造了“五森共融”实践理念,于2024年形成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荣泸林长制一体化发展合作方案,就“森力”共建、“森源”共享、“森防”共筑、“森态”共护和“森产”共促等5项内容,联合推进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林业产业发展,通过跨区域合作、制度创新及产业融合,探索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同路径。三是市文化旅游委支持荣昌区打造古佛山·道林沟跨省域景区共同体,将转型升级古佛山生旅游联线纳入《重庆市荣昌区文化旅游专项规划》(2021—2035),明确立足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瞄准成渝近郊市场,加强与泸州跨区合作,推动岚峰森林公园、古佛山、道林沟从传统观光向森林旅游、生态旅游和乡村旅游等多元化业态发展。”  

目前,正在积极沟通川渝两地相关部门,下一步,争取将古佛山、岚峰森林公园和道林沟景区联合共建、林下经济合作开发等内容纳入川渝两地林业发展规划。同时,专家团队也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林下产业,力求打造重庆荣昌、四川泸州林下经济合作发展新格局,推动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二、关于加强景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事项

(一)设施提档升级,探索生态旅游发展新模式

2024年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已下发国债项目修建3.04公里的沥青道路,实现岚峰森林公园-古佛山-道林沟景区贯通。二是当前正在计划实施重庆市荣昌区森林草原火灾高危区(一般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拟在岚峰森林公园-古佛山-道林沟景区范围内修建移动水箱、水池及提灌系统等。三是《重庆市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行动方案》(渝委发[2024]8号)第15条中也明确要求交通、规划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要将改善林区基础设施,统筹建设林业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防火道路、生物隔离带、消防水池以及管网、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纳入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给予用地保障,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一批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是市文化旅游委支持该景区先后建成半山商业街、游客接待中心、栈道工程、人行索桥工程、上山公路、楠木沟环境整治工程等项目,常规化举办樱桃采摘节、迷你马拉松赛、桐花节等节庆活动,提升了古佛山景区知名度、美誉度与游客体验幸福感。

(二)美化人居环境,探索生态保护发展新模式

一是近年来,市林业局通过建设“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国家储备林等项目,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在荣昌区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大力营造多树种、多色彩、多功能、多效益的针阔混交林、复层异龄林、生态景观林。二是市林业局大力推进数字技术赋能林下经济,已谋划政务·智慧林长应用,针对群众对林业+文化+旅游融合产品及服务的强烈需求,以数字化、信息化等科技手段赋能,推进精细化管理,按林区规划有计划、有目的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三是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积极支持古佛山A级旅游景区创建,于20252月协调市景评专家对古佛山景区进行了现场指导,督促整改提升。对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开展调查研究,指导景区充分挖掘存量资产作用和现有产品经济效益、科学设计景区游览线路、提升景区管理服务软实力、打造具有市场吸引力的旅游产品、提升旅游市场知晓度。

(三)下一步打算

后期,我们将积极对接泸县相关部门,争取荣昌、泸县两地开展生态屏障共建共享,实现生态产业融合,提高林木经济效益。

三、关于发展林下经济,助力产业融合事项

(一)立体开发山林,探索产业经济发展新模式

一是对于林下种植产业,市林业局已开展对林下空间和资源的调研工作,我局将稳步发展特色经济林,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林木资源综合利用,将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开发、推广森林资源与中药材、食用菌等产业有机结合的林下种植模式。二是建立双城林票机制。重庆市荣昌区与四川省泸县正推动建立常态化的跨省(区、市)集体林权流转交易机制和共建模式,纵深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毗邻地区林业产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助力麻竹、油茶、林下经济等特色优势实现产业共促、互利共赢。后期可实现两地林票实行联合互认,可同时在双方产权交易平台挂牌交易。交易成功后,受让方应当在30日内分别向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向制发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融合产业发展,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

一是持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2025年,重庆市荣昌区国有岚峰林场、重庆市荣昌区清升镇与四川省泸县石桥镇以“林场+村集体+企业”模式,联合打造的千亩林下中药材种植项目初见成效,目前迎来了第一笔分红。二是支持荣昌探索生态产品绿色发展新模式,聚焦荣昌猪优质特色种源,探索出“猪-沼-竹(果、菜)种养循环”、“粪污制肥”、“粪污发电”等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推动生猪产业减污降碳绿色发展的新思路。三是大力支持荣昌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宣传推广。支持荣昌林下经济项目发展,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品牌”“原产地品牌”。同时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中对荣昌提供支持指导,帮助荣昌、泸州拓宽“两山”转化通道,协同推进两地共建双城经济圈“两山”实践示范基地,更好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三)下一步打算

充分发挥林业产业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主力军”作用,大力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荣昌泸县“森林四库”融合发展示范带建设。继续探索推行双城林票联合审批、联合交易,进一步发挥绿色金融牵引作用,力争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有辨识度的改革经验。

此答复函已经曹春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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