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市委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古树名木群保护利用,助力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的建议》(第0647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摸清家底,深化细化资源普查”的建议
(一)已开展的有关工作
按照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绿办”)要求,我市于2018年12月完成第二轮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根据《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 LY/T2738—2016》中“3株及以上数量的相同物种生长在相对集中区域或同一个生境中”的古树群认定标准,全市登记录入全国古树名木管理系统古树群85个,涉及1645株古树,其中有1229株完成了每木调查。2023年下半年全绿办逐步将全国古树名木管理系统升级为全国古树名木智慧管理系统,11月组织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数据质检,2024年1月,全国古树名木智慧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在此期间,我市积极对接全绿办在新系统中核改录入我市古树名木资源数据,由于当时古树群界定比较模糊,数据不符合录入要求,暂未录入全国古树名木智慧管理系统。2024年9月,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印发《古树名木普查与鉴定技术规范(试行)》(办生字〔2024〕211号),对古树群的定义进行了规范,即“一定区域范围内相对集中生长、形成特定生境的古树群体;当古树个体数量达20株,且密度不小于20株/hm2,可认定为古树群”。按照该标准,我市85个古树群有的不满足认定标准,有的需进一步完善信息。
市林业局于2021-2024年开展古树名木市级保护项目,通过开展古树名木影像采集、历史文化故事挖掘、古树名木单一二维码标识牌制作等工作,形成三部图文并茂,兼具科普、景观、艺术、历史文化价值的《重庆古树名木故事》电子图册,其中包含古树群40个。
2024年6月国家林草局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对4个直辖市林长制考核的内容。市林长办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基层减负要求和督检考核工作安排,争取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年度区县其他重点任务考核。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由市绿化委员会牵头,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参与,按照全绿办要求,认真开展第三轮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数据普查,完成全市范围内所有散生古树名木和古树群普查、确权定界、登记入库工作。做好原来85个古树群中符合认定标准古树群的信息完善工作,积极挖掘收集新的古树群,摸清我市古树群家底。注重采集古树群生物信息,加大从地方志、游记、族谱、石碑石刻、原住民口述中挖掘古树群历史信息的力度。
今年4月,市林业局向全绿办推荐江津区和潼南区作为我市第三轮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试点区县,获批后江津区将在古树群调查方式方面开展试点,为明年古树群全面普查工作打好基础。后续我们将在全面掌握古树群资源数据的基础上,压实各级林长古树群保护管理责任,持续加强古树群历史信息挖掘和科普宣传工作。
二、关于“系统规划,全面编制保护指南”的建议
(一)已开展的有关工作
近年来,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围绕将古树名木和古树群保护纳入有关规划开展许多工作。《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121-2035年)》中明确,将古树名木列入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三层五类”保护体系予以保护。在指导各区县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编制和实施各类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等的保护规划中,梳理古树名木资源,将古树名木的保护纳入规划数据库保护名录,并按照有关法规和技术要求,对古树名木及其依存的历史环境予以保护。在主城新区分区规划中明确对城镇用地和农村用地内的古树名木调查建档,并提出“保护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环境培育珍贵树种”的规划策略。在《重庆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改革方案(2025—2029年)》(送审稿)中,提出“保护传承乡村传统文化”的改革措施,保护包括且不限于古树名木群在内乡村基底和文化风貌。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林业局已委托技术支撑单位启动《“十五五”古树名木保护规划》编制,以实现古树名木资源有效保护为目标,着力发挥古树名木和古树群的历史、文化、观赏、科研等多元价值,高质量谋划古树名木保护系统工作。按照《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做好“十五五”规划项目储备,积极将荣昌区黄葛树古树群保护、巫溪县老鹰茶古树群保护、开州区崖柏古树群保护、綦江区东溪镇黄桷树古树群保护、奉节县公平镇柏木古树群保护、江津区古树群保护纳入“十五五”重大储备项目,指导区县编制古树群保护规划,强化古树名木群与当地传统人居环境风貌、非物质性文化遗产、原生生态系统的协同保护,探索编制古树群保护指南。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在编制全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指导区县按需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时,按照《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古树名木管护技术规范(试行)》《古树名木普查与鉴定技术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古树群保护范围的界定,探索把古树群的保护要求纳入其中,助力实现对古树群从“被动抢救”到“主动保育”的转变,使古树名木群成为彰显地域生态文明的活态地标,助力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
三、关于“建立规范,科学制定技术路径”的建议
(一)已开展的有关工作
2024年9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古树名木管护技术规范(试行)》《古树名木普查与鉴定技术规范(试行》,对古树名木以及古树群的定义和保护技术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市林业局及时将有关规范转发至各区县,加强学习落实。支持潼南区先行先试打造“文化·古树名木保护”数字化应用,建立古树名木巡护、预警、保护、处理协同机制,古树名木认养管理标准体系,古树名木价值协同开发利用机制等。同时依托潼南区五桂山楠木群,编制《重庆市五桂山楠木生态公园总体规划(2018—2028)》,探索古树群整体保护技术路径。依托市林科院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科技支撑工作,常态化提供专业的古树名木保护技术咨询。市城市管理局运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将古树名木的地理位置精准标注,实现可视化管理,通过接入古树名木物联感知设备,构建城市古树名木实时动态感知能力,实现风险信息的及时预警推送,提高监管能力。针对古树名木保护在园林绿化中出现的不科学问题,采取多种措施。一是在古树群保护中维持原有中、下层植被,保留枯枝落叶层以增强水土保持能力。二是在古树群周边增设生态缓冲区,禁止新栽种同种属乔木。缓冲区优先选择深根性灌木(如黄杨、南天竹)或浅根系草本植物,与古树形成错位生长格局,减少资源竞争。三是新植树木与古树群保持至少树冠投影面积2倍以上的间距,优先选用生长缓慢、需光量小的伴生树种(如杜鹃、山茶),避免选用速生乔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林业局积极争取资金,按照《古树名木管护技术规范(试行)》《古树名木普查与鉴定技术规范(试行》要求,科学制定技术路径,编制技术规程,开展古树群整体保护项目,总结保护经验教训,加大对古树群生境健康状态动态监测的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开发和普及力度。进一步加强城市和林业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市林业局商市城市管理局,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内容,结合重庆实际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以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正在按程序积极推进,后续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将指导各区县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按照《条例》和《通知》要求,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加强管护监管责任落实,形成管理合力。同时,强化与各大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积极组建专家团队,加强培养专业队伍,在树龄鉴定、健康诊断、抢救复壮、种质资源筛选繁育等方面为古树群保护持续赋能,努力实现“变化可监测、风险可预警、行为可追溯、保护可提前”的系统性保护能力。
四、关于“创新利用,推动建立保用循环”的建议
(一)已开展的有关工作
我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尤其是古树群资源数据掌握还不全面,近年来工作重点主要是衰弱濒危古树名木复壮保护和古树名木科普宣传,对于古树群的创新利用工作还在探索和起步阶段。市林业局2023年积极推荐参加全绿办和新华网等媒体联合开展的“双百”古树推选宣传活动,巫溪县老鹰茶古树群和荣昌区黄葛树古树群荣获全国“双百”古树群称号。市文化旅游委指导各区县利用古树名木和古树群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旅活动,2025年2月潼南区林业局与潼南区文联共同精心采写和编撰《潼南古树风韵》,为外界打开一扇了解潼南区古树名木所在区域历史变迁、社会风貌与文化底蕴的窗口;携手潼南区文化旅游委共同宣布“由南到北”和“由东到西”两条古树名木旅游线路和宣传片,让各地游客深入体验潼南丰富的自然遗产,领略百年古树的风采,促进周边森林康养和林文旅可持续发展。市城市管理局通过强化打造江北区社区古树文化公园、策划“走进古树”系列宣传报道、制作题为“厚植红色基因”和“追寻三峡之根”的古树名木系列人文纪录片等活动,吸引更多市民爱护、保护古树,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市文化旅游委会同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积极组织开展“国保单位·古树名木”协同保护对象申报工作,向国家文物局推荐“宝顶山摩崖造像·古柏”“钓鱼城遗址·古木犀”“蒋家院子·古银杏”纳入“国保单位·古树名木”协同保护对象,做好我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古树名木的全面保护、科学管护和深入阐释,以古树推动文旅产业的发展。秀山县林业局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秀山县支公司携手合作,为全县登记在册的922株古树名木上了“保险”,投保古树名木因自然灾害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将按约定负责赔偿,累计赔偿限额150万元。通过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建立起古树名木保护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为古树名木保护创新发展提供有益探索。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林业局等在摸清古树群资源数据的基础上,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积极创新利用方式,引导当地居民围绕古树名木和古树群资源发展自然教育、传统文化和林农生产体验、药食加工、非遗文创产品制作等高附加值产业,传承发扬西南地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文化传统,促进周边社区绿色发展。市林业局已争取2025年中央资金105万元,市级资金300万元,用于区县实施古树名木复壮保护、生境改善等相关工作。后续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将根据《条例》的指导意见,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所需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列入本级预算,积极争取国家和市级资金,支持申报“十五五”重大储备项目的区县开展古树群整体保护,完善社会认养机制和古树名木保险机制,探索社会参与古树群保护机制,进一步拓宽古树群保护利用资金来源。探索开展最美古树群评选,加强古树群宣传,推动古树群更好融入巴蜀文化旅游走廊、红色文旅游线等主题线路,促进古树群融入现代社会生活,培育古树名木保护利用氛围。
此复函已经曹春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林业局
2025年4月30日
联系人:任英杰
联系电话:15735415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