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和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不断提升林业法治建设水平,确保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依法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着力推进涉林地方立法。与市人大农委、市农业农村委积极开展《重庆市种子条例》起草制定工作,有序完成各项立法程序,因工作推进扎实、内容完整、质量较高,由市人大农委特提为审议项目,于2025年11月27日通过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讨论。加快推进林业重点领域地方性法规修订进程,对内容严重滞后、与上位法明显冲突的林业地方性法规进行自查清理。经协调争取,《重庆市野生动物保护规定》拟被纳入市人大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审议项目;《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重庆市湿地保护条例》将进行集中修正;《重庆市森林防灭火条例》(与市应急管理局联合起草)、《重庆市绿化条例》拟分别被纳入市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预备项目、调研项目。
(二)规范管理林业政策文件。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定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围绕深化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国有林场特许经营、建设项目使用林审核审批、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等重点工作,废止6件、新制定和修订9件,动态更新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市林业局子库。采购第三方机构统一制作行政规范性文件图片和视频解读7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对3个重要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2个重要文件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
(三)持续优化林草营商环境。推行“八个一”探索“合并办理、同步审批”新模式,临时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纳入我市“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时限压缩41%、申请材料精简50%。调整下放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权限,减少报批层级,在受理和补正环节节省用地单位6—10个工作日。主动前往市交通运输委等部门、区县和用林企业开展林草要素保障上门服务,有效推动开万梁高速、宣开云高速等重点项目落地。在市林业局官网正式上线“用途管制红线智检服务”,借助数字化技术实现建设项目涉林数据的“一键查询、智能分析、快速生成”,已有1046位用户查询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地等林业数据18027次,有效压缩群企办事时间和成本。
(四)积极提升执法整体效能。统筹开展全市林地、草地、湿地、荒地和自然保护地执法工作。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及规范委托执法通知,整理31个森林防火典型案例,更新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事项清单,组织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培训及数字应用培训,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性。开展“护绿2025”等执法专项行动,对全市1002件涉林案件首次启动跨区县交叉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违规用火、破坏林地林木及野生动物等行为。坚持涉企“综合查一次”,全面开展“亮码检查”“扫码入企”,全年行政检查912次。指导区县完成441个违法图斑查处,查结率99.3%。组织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培训和案卷评查,案卷合格率达85.2%。全年累计查办案件1576起,处理违法人员1538人次,罚款6700余万元。
(五)有效增强依法治林协同。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协作的通知》,进一步厘清自然保护地执法边界。联合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强化涉林行刑衔接意见,开展4次联合执法行动。积极参加市五中院组织的“重庆环资讲坛”,与市检察院一分院、西南大学、北碚区人民政府、北碚区检察院共同签订《缙云山生物多样性法治保护工作站协作共建协议》,并联合多方开展春季、秋冬季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召开京津沪渝暨川渝林草执法协作座谈会,研究提出超大城市“直辖市”林草执法方案,推动京津沪渝和川渝执法协作再上新台阶。
(六)不断加强林业法治监督。全年行政诉讼案件3个(其中1件法院驳回上诉,1件原告撤诉,1件作为第三人由法院驳回上诉);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答复3个(其中1件因复议机关调整告知不予受理,1件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超期被纠错,1件未审理终结)。加强沟通协调和宣传解释,妥善处理好来局各类信访事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等办理水平。自觉接受监督,办理人大建议61件、政协提案38件,已全部办结。
(七)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全市林业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总结自评工作,持续抓强项、补短板,不断巩固提升“八五”普法实施成效。举办首届林业法治知识竞赛和2025年全市林业法治建设培训会,联合西南政法大学开展林业法治模拟法庭活动,并在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对《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野保法》《种子法》《植物检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和林业法治工作开展宣传,全年林业法治宣传受众累计超过2200万人次。组织9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考试,合格率100%;抓好全体职工网上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确保参考率达100%。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曹春华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市林业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林,依法推进全市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抓常学习教育。带头尊法学法讲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年度计划,纳入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重要内容,作为林业法治建设、执法能力提升等培训必学内容,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深入学习研讨《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时组织传达中央、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切实推动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二)抓实责任体系。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内容,全年主持召开35次党组会议、12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和部署相关工作,同步落实述职述法要求。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统筹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推动林业系统领导干部分级述法,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头雁效应。将林业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细化制定2025年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分解林业法治建设重点任务25条,完成林业法治建设年度考核。
(三)抓严决策履职。认真落实《中共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与中共重庆市林业局党组管理工作规则》《中共重庆市林业局党组工作规则》《重庆市林业局贯彻落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工作方案》。督促其他局领导、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推动完善林业法治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督促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的行政诉讼案件裁判。
(四)抓深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动整合林业执法力量形成“1个执法处+3个执法组”执法架构。指导区县已划转执法力量回归,明确执法责任科室,全面推行“1个行政科室+1个事业单位”模式,实行执法人员“专岗专用、集中办公、统一考核”。在17个区县推行委托执法,推动6项执法事项赋权乡镇,配套开展执法培训和力量下沉,确保执法闭环向基层延伸。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一是纠纷处理层面,由于物业管理漏洞(快递收发流程不规范且人手不足),导致邮政快递没有及时送达局办公室收文,出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超期未答复而被复议纠错的案件。二是执法体系层面,林业执法力量在森林公安转隶、“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中被大幅削弱,“一人多岗”“兼职执法”“被动执法”普遍,乡镇执法意愿与实效不高。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市林业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依法行政综合能力,为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一是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悟笃行。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林业系统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制度,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和庭审旁听,引导广大林业党员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分析解决林业法治建设实践难题。二是持续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继续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经济合同审查、案件办理等方面的作用。三是持续推动行政立法质效提升。有序完成《重庆市种子条例》(与市农业农村委联合起草)、《重庆市野生动物保护规定》、《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重庆市湿地保护条例》、《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与市应急管理局联合起草)、《重庆市绿化条例》等立法项目的制修工作。四是持续推动规范性文件管理升级。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专家审查论证机制,按照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公平竞争审查、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等,提高行政行为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度。五是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便民利企。及时公开有调整、有变化的行政许可事项,抓好林草要素保障工作通知的贯彻落实,全力保障高铁、高速、水利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及民生项目的涉林审批,定期通报审核审批台账,压实各方责任,全面提升林业审批服务效能。六是持续推动林业执法体系健全。厘清各业务机构执法监管职责,建强市级执法力量,提高案件办理质效,规范提级案件查办,强化涉林行刑衔接,适时督办一批重点案件、实施一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开展1次执法专项检查、启动2个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鸟类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七是持续推动执法监督见行见效。汲取个案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一线业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前端接访应对的规范性和严谨度,积极配合办理涉林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切实维护林业部门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