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政策解读
《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政策解读
2023年1月,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印发了《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为了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名录》内容,现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名录》修订背景及依据是什么?
1998年10月7日与1999年8月31日,我市分别公布了《重庆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渝府〔1998〕166号)《重庆市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渝府发〔1999〕65号)(以下合称《市重点名录》),两个名录剔除重复物种后共计有市级重点保护动物野生动物79种。2021年2月1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2021年第3号),公布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国家名录》),对原有名录作了重大调整。我市原《市重点名录》中有不少被纳入了《国家名录》,且原《市重点名录》颁布已经20多年,有的物种名称已发生变化,需要对原名录进行修订,以适应我市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发展。
二、《名录》修订有什么意义?
由于各类野生动物保护研究的开展、数据资料的积累以及保护形势的变化等原因,部分物种生存环境恶化,实际生存受到威胁;同时原名录中收录的动物中,也有部分物种生存现状已有较大好转。因此需要对原名录进行修订,从而更加有针对性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拯救保护,争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有关保护项目研究,覆盖国家重点保护名录暂时未涉及到之处,扩大野生动物保护范围,构筑完成中央统筹和结合地方特点协同并进的局面。同时《名录》的修订也为当前形势下行政执法提供依据,为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政策支撑。
三、修订后的《名录》主要内容是什么?
修订后的《名录》共确定纳入79种动物,其中,哺乳纲5目9科14种,鸟纲12目14科31种,爬行纲1目3科11种,两栖纲1目4科10种,鱼纲2目6科13种。
四、修订后《名录》主要有哪些变化?
《名录》调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原《市重点名录》中赤狐、狼、豹猫、毛冠鹿等9种升级纳入《国家名录》,隆肛蛙转为水生野生动物由农业农村部门管理;二是根据《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2021年),将我市有分布的评估为极危(CR)、濒危(EN)和易危(VU)等级的陆生野生动物,直接列入,新列入有18种,包括评估为易危等级的黑眉锦蛇、巫山角蟾、宽齿鼹等15种,评估为濒危等级的长尾鸭、滑鼠蛇、王锦蛇3种,无极危等级野生动物。
通过筛选调整,确定79种动物纳入《名录》,与原《市重点名录》数量保持一致,纳入5纲21目36科79种动物,删除了30个物种,包括纳入《国家名录》的20个物种和已经明确为“无危(LC)”等级、缺乏分布数据等的10个物种,保留了原《市重点名录》中的49个物种,另新增30个物种。
五、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由哪些部门管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由林业和农业农村部门(渔业主管部门)共同管理,其中,林业部门管理61种,农业农村部门管理18种。
《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政策解读
2023年1月,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印发了《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为了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名录》内容,现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名录》修订背景及依据是什么?
2021年9月7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以下简称《国家名录》)进行了重大调整,《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以下简称《市重点名录》)中有荷叶铁线蕨、崖柏、穗花杉、细叶楠、八角莲、南川木菠萝、中华猕猴桃、疏花水柏枝、独兰花、麻栗坡兜兰等10种植物被纳入国家名录;同时,由于各类保护项目的开展、数据资料的积累以及保护形势的变化等原因,原《市重点名录》难以适应现阶段我市植物保护形势,有必要对其进行修订。
二、《名录》修订有什么意义?
《名录》的修订是我市积极践行生态文明,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我市珍贵植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既可为地方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或相关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和执法提供依据,也可争取市级资金对市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拯救保护和科研支持。
三、修订后的《名录》主要内容是什么?
新版《名录》是在原《市重点名录》的基础上做的调整。经调整后,新版《名录》共确定纳入69种植物,其中,石松类和蕨类植物2科3属8种,裸子植物3科5属6种,被子植物28科41属55种;中国特有种50个,重庆市特有种10个。
四、修订后《名录》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名录》调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删除了原《市重点名录》中纳入《国家名录》中的荷叶铁线蕨、崖柏、南川木波罗、疏花水柏枝等10种物种;二是参考国家级名录的制定原则,依据《中国植物红皮书》《中国物种红色名录》《IUCN红色名录等级和标准》等关于保护植物等级和标准制定规范,结合重庆植物种群数量、分布范围、灭绝风险和科学研究等因素,以特有性、濒危性、代表性为主要考量指标,新增加纳入33种野生植物。结合保留原《市重点名录》中的36种物种,现共计纳入物种69种,比原名录多23种。
五、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由哪些部门管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八条规定“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其他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部门负责城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内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全国野生植物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和监督。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野生植物保护工作。”,修订后的《名录》中有64种为林业部门主管,有5种为农业农村部门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