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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林业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23-10-25

2023年10月,重庆市林业局印发了《重庆市林业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了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办法》内容,现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及依据是什么?

现行《重庆市科技兴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庆市林业科技专家团队管理办法(试行)》于2018年制定,随着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深化和科技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的变化,上述办法与上级文件要求出现了不相适应的情形,需要进行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林业科技项目管理,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林业局组织开展了《重庆市科技兴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林业科技专家团队管理办法(试行)》的修订工作,形成了本《办法》。

二、《办法》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适用于市林业局及相关单位根据全市林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要开展的林业科技项目的管理。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共十二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至第二章明确了本办法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原则、市林业局及项目承担单位等的职能分工。

第三章至第四章对项目分类、遴选方式、申报指南编制及发布等作了规定。

第五章至第六章对项目申报要求、立项查重、项目评审、立项公示及任务书签订等作了规定。

第七章至第九章对项目变更及终止、预算编制及经费管理、验收与结题等作了规定。明确项目若发生无法继续实施的情形时要及时申请终止,不通过验收和终止实施的项目应当停止经费使用并按规定开展审计清算。

第十章至第十二章对科技成果入库及转化、服务与监督、统筹管理方式、实施时间等作了规定。

四、林业科技项目管理方式有哪几种?

林业科技项目管理方式分为直接管理和统筹管理两类。

直接管理是指市林业局科技处对局立项科技项目按照本办法实行全流程统一管理。

统筹管理是指市林业局科技处对全局系统其他科技项目的管理,对业务专项中实施的科技项目开展立项查重、验收结题及成果入库,对局属单位自主立项的科技项目开展立项查重及成果入库,对其他由国家及市级部门立项的科技项目开展项目指导及成果入库。业务专项中实施的科技项目和局属单位自主立项的科技项目,在符合相关资金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可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五、项目主要分为哪几类?

项目分为科学研究类、科技推广类、科学普及类、科技平台类、标准类五个类别。其中,科学研究类项目分为重大专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政策咨询项目等类型。

六、项目遴选方式有哪些?

遴选方式包括公开竞争、“揭榜挂帅”、“赛马制”、定向委托(择优)等。项目一般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对于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原则上采取“揭榜挂帅”方式。

七、项目牵头单位包括哪些?

牵头单位应当是在相应研究领域具有技术优势和研究基础的涉林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技术推广站(中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国有苗圃等独立法人单位。新增“涉林企业”等单位,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八、项目申报有哪些要求?

1. 项目申报书的目标任务设定应当具有可考核性,符合申报指南的要求。

2. 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和主持在研的同一类别项目不超过1项,在研项目无逾期。

3. 项目未获得过财政资金资助,不存在一题多报或重复申报情况。

4. 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涉及的限制申报情况。

九、什么是立项查重?

立项查重是对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主要内容和预期成果等进行项目库查重,原则上重复项目如无创新点不予立项。

十、如何进行项目变更?

涉及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考核指标、项目延期等重大事项变更的,应当由项目牵头单位提出申请,经市林业局审核同意后签订补充任务书予以变更。其他变更事项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办理。

十一、项目结题要求是什么?

科学研究类和科技推广类项目以通过验收并办理结题证书视作结题;科学普及类和科技平台类项目以完成任务书约定的考核指标视作结题;标准类项目以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视作结题。

十二、什么是成果入库?

项目形成的经地市级以上有关科技成果评价机构鉴定、认定、验收、评估和登记的科技成果,以及经审(认)定的林木良种、有效发明专利等,应当在国家林草局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办理成果登记及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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