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土绿化项目林草种苗使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6年6月5日重庆市林业局印发了《重庆市国土绿化项目林草种苗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社会公众知晓《办法》内容,现对其作如下解读。
一、《办法》出台背景和依据
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发展现代农林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2022年3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正式施行,建立起更加科学适用的种业基本法律规范,也对进一步促进种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推进种子发展的政策供给上,我市相继制定了《重庆市种子条例》《重庆市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重庆市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草种苗质量监管的通知》。这些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系统性回应、细化和配套《种子法》,促进其在我市种业发展中深入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生态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国家局出台《全国国土绿化规划纲要》(2022-2030)。从重庆市国土绿化项目种苗使用情况来看,项目用苗合格率低,证件标签造假、不规范常态化发生,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弱,市县两级国有平台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违规使用种苗等情况时有发生,重庆市国土绿化项目种苗使用面临的问题,亟待通过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我市国家投资或者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国土绿化项目种苗使用,进一步健全国土绿化项目用苗管理机制,规范项目业主单位、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监理单位及利益相关人的权利与义务,提高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资金使用成效,提供制度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重庆市种子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9号)等法规政策,在深入调研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适用对象是什么
本办法适用于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国土绿化项目。
三、主要上位法和规范性文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
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99号)。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6章,26条。
1. 明确国土绿化项目种苗使用管理的各方职责
明确区县林业局对项目用苗进行全过程监管,肩负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对项目用苗违法行为按规定查处。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用苗承担主体责任,对苗木质量负责。项目监理单位要履行监理职责,出具专业监理意见。
2. 建立健全用苗计划和生产保障体系
明确由市林木种苗站负责市级保障性苗圃和良种基地的动态管理,指导市、县两级育苗单位科学制定生产计划,优先培育和适当储备优良乡土树种、优势产业树种、珍贵树种、彩叶树种和防火树种,积极推行“以需定产、订单育苗、就近育苗”。
3. 强制增加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种苗专章
明确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编制必须有种苗设计专章,专章需详细列明目标树种、数量、来源、良种使用率、苗木类型、规格等。有良种的,必须使用林木良种并写明良种名称。
4. 明确招投标种苗采购与作业设计规定保持一致
国土绿化项目实施单位采购种苗时,必须严格按照种苗设计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明确了确需变更应遵循的要求,并鼓励对国土绿化项目使用种苗实行单设标段、统一采购,保障项目用苗质量、规格、是否良种等指标一致。
5. 规范国土绿化项目种苗交付验收要求及档案保存
明确国土绿化项目实施单位要制定苗木现场交付核验方案,进一步规范验收标准、操作流程及抽样方法。交付核验工作应由项目实施单位牵头,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等共同参与。并规定将国土绿化项目用苗情况纳入成效评价或项目验收内容。
6. 明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等对项目种苗使用的监督管理
明确各级林业局依法履行国土绿化项目种苗质量监管职责。规定项目监理人员应当具有林业相关专业资质,准确反映种苗到苗验收及使用、整改等相关情况。明确建立种苗违法线索报告制度,项目实施各环节发现种苗违法线索应向所在地林业局报告。
五、《办法》重点条款解读
1. 《办法》第八条,明确要求 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或者项目实施方案应单列种苗设计专章(节)。对专章(节)应有的设计内容作出了明确规范。
2. 《办法》第十一条,鼓励项目用苗采购实行单设标段、统一采购,进一步保障项目用苗质量。
3. 《办法》第十四条,明确项目到苗交付应尽义务和抽检要求,明确抽检人员应当具备林业相关工作经历。
4. 《办法》第二十二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苗木设计错误或明显不合理的,项目实施单位应当立即报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按程序处理。
5. 《办法》第二十三条,明确项目监理单位对项目种苗质量的监管职责和应尽义务,定期向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种苗质量监理报告,要求项目监理人员应当具备林业相关工作经历。
六、专业名词解释
良种:指经国家、重庆市林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或引种备案,且在规定的适宜区域内推广使用的品种。
两证一签一说明:指《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苗木标签及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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