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的主要内容
《办事指南》共涉及6项9子项行政许可事项。
1.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⑴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审批(国家委托)
⑵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审批(市级)
⑶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审批(区县)
2.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市级)
3. 采集及出售、收购野生植物审批(市级)
⑴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国家委托)
⑵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以及甘草和麻黄草审批(市级)
⑶出售、购买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市级)
4. 出售、收购、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市级)
5. 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审批
⑴从境外引进非国际公约禁止或限制贸易的陆生野生动物物种审批(国家委托)
⑵出口国家重点保护或进出口国际公约限制贸易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审批(国家委托)
⑶出口国家重点保护或进出口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或其产品审批(国家委托)
6. 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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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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