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要求,执法裁量基准应及时健全完善,以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从而保障行政管理的科学化和执法行为的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本次修正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8号)等为据,兼顾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更加贴近本市林业执法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