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风景名胜区和自然公园保护与利用工作导则(试行)》的核心举措是什么?
《导则》提出,以风景名胜区和自然公园本底自然资源为基础,突出不同类型生态系统功能属性和管控要求,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分类指导合理利用有关生态资源、自然景观及历史文化资源,科学合理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主要分为支持开展的活动和项目与禁止、限制开展的活动和项目两大类进行分类指导。其中支持的活动和项目分为保护利用活动、原住居民生产生活活动、生态产品经营活动、存量建设用地的活化利用和功能提升、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生态旅游服务设施、应急抢险救灾工程,以及允许开展的其他活动和项目共9项,明确了活动和项目内容、功能区布局、利用方式等;禁止类、限制类项目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整理成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