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占用湿地管理的通知》的核心举措是什么?
《通知》制定了以下核心举措,规范建设项目占用湿地。一是分类管控建设项目占用湿地,具体明确支持类、控制类、禁止类建设项目占用湿地的情形。二是规范建设项目占用湿地审核。明确市级、区县林业部门的审核权限;建设项目占用湿地申报材料要求、专家现场查验规定等内容。三是加强建设项目对湿地生态系统影响专题报告的审查,对专题报告编制内容及质量提出要求。四是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湿地的监督管理,将湿地资源纳入全市林业资源遥感监管平台监测范围,严禁超范围占用湿地、湿地公园,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湿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