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清楚选育人的林木品种是否可以提出审定申请?
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选育人不清,但在生产上有较高使用价值、性状优良的林木品种,可以直接向市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提出审定申请;对选育人不申请审定的林木品种,可以根据与选育人签订的协议,直接向市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提出审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