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林木良种,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 重庆市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
2. 林木品种选育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品种的亲本来源及特性、选育过程、区域试验规模与结果、主要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品种特性、抗性、繁殖及栽培技术要点、主要缺陷、主要用途、适宜种植范围等,同时提出拟定的品种名称;以品质、特殊使用价值等作为主要申报理由的,应当对品质、特殊使用价值做出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检测数据。
3. 品种及无性系应当对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进行详细描述。
4. 区域(引种)试验证明表。应当提供市内2个以上区县不少于3个在生态上具有明显差异的区域试验点的原始数据,并由区域试验点所在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章。
5. 林木品种特征(叶、茎、根、花、果实、种子、整株植物、试验林分)的图像资料或者图谱。
6. 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申报品种涉及品质检测的,还应当提供申报品种和对照品种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申请审定的林木品种属转基因品种的,还应提供转基因林木安全证书。
.申请审定的林木品种已通过市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的,还应提供认定的林木良种证书复印件。
.申请审定的林木品种为市外引进的林木良种,申请人与原选育人不一致的,还应提供原选育人的委托书。
.申请审定的林木品种已通过科技成果鉴定或评价的,可附相应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联合申报的,还应提交各申请人共同签订的联合申报协议。
.代理机构代理申请林木品种审定的,还应附代理资格证明和与委托人签订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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