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出台背景、依据及过程
重庆市作为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三个先行区之一,承担着先行探索的重任。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重庆市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行动方案》,改革任务之一即是在健全集体林权流转制度上先行。为加快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健全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规范集体林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等规定,在深入调研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