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
答:
接到举报后,相关部门按程序转交或组织核查办理,同时抄送市林业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举报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市林业局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核查处理时间,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
经查证属实后,对有效举报人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一)在森林防火区,发现野外违规用火和破坏防火设施设备行为第一时间举报并经核实的奖励100元至500元;发现林区生产经营主体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第一时间举报并经核实的奖励500元至1000元;发现故意纵火者第一时间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侦破该案件的奖励1000元至5000元。(二)举报各类林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隐患,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一)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实行一事一奖励,应在核查属实后20日内发出领奖通知。(二)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60日内凭举报人有效证件通过现场、银行转账等方式领取奖金;无法通知举报人的,应在受理举报的林业主管部门官网对举报事项进行公告。60日内未领取奖金者,视为放弃领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