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修订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行政处罚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相继修订或制定,我市原有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发生较大变化,裁量基准的具体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存在诸多不一致,已不适应当前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需要。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增强林草资源保护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55号)有关要求,市林业局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参考借鉴了周边省份的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将2018版《重庆市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改为《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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