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林业专题
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问答 > 关于《重庆市林业局关于支持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的政策问答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支持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从哪些方面提升服务指导?

日期: 2022-06-01
字体:

为严格落实国家各项降费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工作措施》明确要切实落实降费政策。认真贯彻执行育林基金、森林植物检疫费等涉林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停(免)征政策。

根据《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公布,并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同步进行宣传解读”要求,《工作措施》明确加强政策公开、解读和培训。及时发布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实时更新林业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有关政策解读材料及时向市政府网站推送,密切与市政府新闻办及相关媒体的协调对接。通过主动解释发声,传递权威信息,做到服务工作、高效便民,让企业及时知晓、全面享受林业优惠政策。认真组织从事政务服务的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准确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能力。针对有关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开展林业政务服务事项知识解读与培训,使其全面掌握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参与市场经济活动。

此外,《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还指出“在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结合我市在林业行政执法要求,《工作措施》明确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执法工作及时向社会公示,提高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合理划分裁量阶次,明确适用不同阶次的具体情形,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持续改进执法方式,推进执法结果共享互认。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