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林业局关于支持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深化了哪些审批改革?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工作措施》结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以下三点:一是推动涉林审批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森林植物调运检疫、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权限内国家重点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等事项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二是推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以企业和群众眼中完整的“一件事”为导向,加强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一件事”同时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遗产地、湿地公园、林地、湿地、草地的一项或几项的,推行“一窗受理、一次办成”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集成服务。三是推进“跨省通办”,探索推进森林植物调运检疫、林草种子生产经营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森林植物调运检疫和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2个事项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行政审批结果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