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共十二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至第二章明确了本办法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原则、市林业局及项目承担单位等的职能分工。
第三章至第四章对项目分类、遴选方式、申报指南编制及发布等作了规定。
第五章至第六章对项目申报要求、立项查重、项目评审、立项公示及任务书签订等作了规定。
第七章至第九章对项目变更及终止、预算编制及经费管理、验收与结题等作了规定。明确项目若发生无法继续实施的情形时要及时申请终止,不通过验收和终止实施的项目应当停止经费使用并按规定开展审计清算。
第十章至第十二章对科技成果入库及转化、服务与监督、统筹管理方式、实施时间等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