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司局:
现将《重庆市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深入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持续保障国土空间生态安全,国家林草局与重庆市政府决定在重庆市共建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聚焦森林质量不够高、造林绿化水平低、生态修复困难多等问题,坚持量质并重、存量增量并举,科学精准规划、集约精细管理、务实节俭绿化,全面提升科学绿化水平,加快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着力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林草碳汇增量,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把重庆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到2025年,实施造林285万亩以上,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000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5%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2.8亿立方米,新造林中生态林混交林比例不低于70%、乡土树种比例不低于80%、珍贵树种比例不低于50%,大面积马尾松纯林逐步改造为多树种的复层异龄混交林,松材线虫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科学绿化成效评价和技术标准体系初步建立,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整体性、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质量明显改善,生态功能显著提升,森林防火能力明显增强,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基本建成。
二、分区布局
(一)主城都市区。依托长江、嘉陵江以及明月山、铜锣山、缙云山、中梁山等江河、山脉,大力开展“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四山”森林质量提升、矿山生态修复、石漠化综合治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扩大珍贵树种种植规模,着力构建规模适度、集中连片、稳定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有效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森林城市群建设,突出林业在城市发展中对都市区域的生态宜居支撑功能和生态屏障功能。
(二)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依托长江、大宁河、澎溪河、草堂河、汤溪河、龙河、龙溪河以及大巴山、巫山、七曜山、铁峰山、明月山等重要河流和山脉,打造高山生态防护林带、中山生态产业发展带、滨江生态隔离带、消落区固土涵养生态带,实施天然林保护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系统开展消落带生态恢复和水土流失治理,统筹考虑森林火灾综合防治能力建设。加大对巫溪大官山、巫山葱坪、开州雪宝山、城口九重山等草场的原生态保护力度。发展生态彩叶林、国家储备林及特色经济林产业,建设森林康养步道,助力森林、湿地生态旅游等林业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三峡库区移民安稳致富和乡村振兴,实现地带性生态风貌特色与江河两岸江城江镇江村的和谐统一。
(三)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依托长江、乌江、郁江、阿蓬江、芙蓉江、大溪河以及武陵山、方斗山、七曜山、茂云山、八面山、毛坝盖、大厂盖、川河盖等重要河流和山脉,结合生态康养,着力推进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护林、防火阻隔带等建设。加快推进乌江生态廊道、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打造“秀美武陵·乌江画廊”生态范例。强化对武隆仙女山、石柱千野草场的生态保护修复。建设以油茶为主的木本油料林基地和国家储备林基地,培养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与市场,推动渝东南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实施国土绿化相关规划。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格执行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生态与惠民、保护和发展、整体和重点、当前和长远的关系,科学编制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草地保护利用规划、“十四五”林业草原防灾减灾规划、“十四五”林草科技创新实施方案、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林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与评价利用规划、“十四五”林草种苗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等绿化规划及方案,保障生态总体安全。将编制完善的城市绿化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专项规划,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规财司、生态司、资源司、林场种苗司、生态中心,中国林科院)
(二)充分挖掘绿化潜力。科学统筹“三生”空间,处理好耕地保护与国土绿化的关系,加强绿化用地和绿化成果的信息化、精准化管理,大空间大落实,小空间细落实。在生态空间,灭荒山、补天窗,努力增加森林面积;在生产空间,利用纳入退耕还林范围的一般劣质耕地、陡坡耕地发展木本油料等,拓展森林食物生产功能,服务国家粮油安全;在生活空间,以绿化、美化和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大力开展“四旁”植树、庭院绿化,在村镇周边的田边土坎栽植经济树种,在道路两旁种植经济价值高、品相好的行道树,在塘库、渠系周边种植护岸林、水源涵养林,在房前屋后和乡村公共区域种植经果林或彩叶林。合理合规利用25°以上坡耕地、石漠化地、污染土地和遗留矿山土地等,以及城市坡坎崖,采用抗逆性强、防护性能好的乡土树种草种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实现应绿尽绿。(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区县政府〕;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生态司、荒漠司、发改司、生态中心)
(三)夯实种苗基础。构建完善“3+2”林草种苗高质量发展格局,规范建设优良乡土树种采种基地、林木良种繁育基地、保障性苗圃生产基地三大基地,建立种质资源调查收集评价利用、种苗质量监管服务两大体系。推动20个保障性苗圃高质量发展,建立林业重点工程苗木供需和质量监管动态数据库,推进5个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升级改造和树种结构调整,强化5个市级林木良种基地建设,注重防火树种采种,新建一批优良乡土树种采种基地。完成全市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启动全市草种质资源普查和大巴山、武陵山、大娄山等重点生态区域专项调查,优化完善7个国家(市级)林木种质资源库,创建一批特色乡土树种种质资源库,积极开展珍稀珍贵种质资源保护繁育及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加大良种选育审定和推广应用力度,政府投资为主的造林绿化工程原则上优先使用林木良种。做好种苗供给与造林作业设计衔接,建立订单育苗、定向培育、赠苗造林管理机制。加强林业部门与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种苗,规范种苗生产、流通、使用及造林成效全链条管理,实现种苗质量监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区县政府;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林场种苗司)
(四)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依托林业重点工程,实施森林抚育、现有林改培、退化林修复等营林任务1000万亩。其中在主城都市区结合松材线虫病除治开展纯林改造,补植乡土珍贵树种、生态彩叶树种等300万亩。在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结合松材线虫病除治和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开展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提质增效700万亩。加快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实施天然林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天然林保护监管制度,建立退化天然林修复制度。(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区县政府;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生态司、资源司、生态中心)
(五)开展示范建设。聚焦长江上中游岩溶石漠化地区、大巴山区、三峡库区、武陵山区,实施山地林草系统治理,依托国家“双重”工程项目、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市级重点项目开展示范建设,打造样板工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1.“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在长江干流及三峡库区回水区,嘉陵江、乌江和涪江重庆段两岸第一层山脊线范围内或平缓地区江河两岸外1000米左右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按照峡谷生态屏障类、浅丘产业生态屏障类、城镇功能生态屏障类“三种类型”实行分类指导,对滨江生态隔离带、中山生态产业发展带、高山生态防护林带、消落区固土涵养生态带“四带”进行空间统筹,实施森林数量、质量和综合效益“三提升”项目,开展系统综合治理,增加岸线植被覆盖,增强生态防护和森林防火功能,丰富两岸生态风貌,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至2025年,实施营造林任务200万亩,构建以长江、嘉陵江、乌江和涪江为主体,其他支流、湖泊、水库、渠系为支撑的绿色生态廊道。(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项目涉及的28个区县政府;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生态司)
2.国家储备林建设。发挥“政府主导、银行主推、企业主体、农民主力”作用,以国有林场、国有企业为主要经营主体,鼓励民营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参与建设,通过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松材线虫病疫情林区带状改培等方式建设国家储备林500万亩,“十四五”期间完成建设300万亩,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45万亩、现有林改培195万亩、森林抚育60万亩,不断优化林分结构,培育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提供优质木材供给,储存绿色财富。在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绿化、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探索实践,推动利益联结机制逐步完善、农村“三变”改革落地见效,实现林农家门口就业、山上增收,打造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样板。(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区县政府;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生态司、生态中心)
3.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项目。依托大巴山南麓和嘉陵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项目,在城口县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土地综合整治(不含林地、草地)等工程,建设森林资源管护、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基地(建设规模3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培育乡土珍贵树种林分1万亩、封山育林+补植乡土珍贵树种11万亩、退化林修复培育针阔混交林18万亩)。在城口县、开州区实施崖柏扩繁及野外回归项目,栽植面积3000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开州区、城口县政府;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生态司、资源司、生态中心)
4.生态保护修复示范项目。依托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在万州区、开州区、梁平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等区县开展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消落区治理等试点示范(建设规模10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培育乡土珍贵树种及特色经济林10万亩,封山育林+补植乡土珍贵树种30万亩、退化林修复更新及补植乡土珍贵树种培育针阔混交林60万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万州区、开州区、梁平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政府;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生态司、生态中心)
5.生态综合治理示范项目。依托渝东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在黔江区、武隆区、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区县开展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系统治理探索实践,建立一批示范基地(建设规模10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培育乡土珍贵树种及特色经济林5万亩、封山育林+补植乡土珍贵树种30万亩、退化林修复更新及补植乡土珍贵树种培育针阔混交林65万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黔江区、武隆区、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政府;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生态司、发改司、生态中心)
6.石漠化综合治理示范项目。依托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在涪陵区、南川区、丰都县等石漠化集中连片区域,通过封山育林育草、人工造林、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有效遏制石漠化区域生态恶化趋势,探索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模式、生态产业发展模式(建设规模5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培育乡土珍贵树种及特色经济林1万亩、封山育林+补植乡土珍贵树种10万亩、退化林修复更新及补植乡土珍贵树种培育针阔混交林39万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涪陵区、南川区、丰都县政府;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生态司、草原司、荒漠司、发改司、生态中心)
7.松材线虫病防治与马尾松林改培示范项目。在梁平区10个松材线虫病疫点乡镇统筹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疫木安全利用、松树纯林带状改造及间伐+补植修复1.8万亩,降低马尾松比重,培育大径级用材林及乡土珍贵树种林、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将松树纯林改造为多树种的针阔混交林,探索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控、系统治理和森林可持续发展模式,总结提炼松材线虫病除治与松林提质增效双赢的新路径、新方法、新模式、新机制,为科学保护和利用全市2500万亩松林资源,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示范。(责任单位:市林业局,梁平区政府;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生态司、生态中心)
8.森林经营示范项目。按照人工林为主、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原则推进南川区乐村林场等森林经营试点,在理论方法、技术标准、管理机制,以及传统间伐力度、采伐清林、采伐限额保障等方面探索实践,总结试点经验,并以国有林场为重点推广森林经营5万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南川区政府;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资源司)
9.“大巴山”沉浸式森林康养步道示范项目。在大巴山南麓腹地,依托其自然资源,结合乡村振兴,以“森林”为主题,打造四条集森林康养、彩叶观赏、科普教育、林果采摘等于一体的森林康养步道,串联城口县、巫溪县、巫山县、奉节县优势林草资源、主要自然风景,兼顾人文历史遗迹,拓展大巴山地区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助力乡村振兴,打造秦巴山区国家级森林康养步道新样板。(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城口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政府;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规财司、生态司、发改司、林场种苗司)
10.珍稀林木培育示范项目。依托三峡库区珍稀林木培育项目,在渝北区、永川区、梁平区、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石柱县等区县开展珍稀珍贵林木培育,通过对马尾松、桉树等低质低效林分进行小块状皆伐、带状疏伐、针叶纯林高强度间伐,栽植桢楠、香樟、水杉、鹅掌楸、丝粟、麻栎等珍稀珍贵树种10万亩,通过近自然经营技术,培育珍稀珍贵林木大径材,发展林业特色产业,促进生态、社会和经济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渝北区、永川区、梁平区、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石柱县政府;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生态司)
(六)全面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在城镇村社居民点和重要设施周边林区,因地制宜建设林火阻隔系统、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智能防火卡口系统、林下红外线系统、林区“以水灭火”保障系统等五大系统,开展林业外来有害生物防控监测,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将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3‰以内,全市拔除松材线虫病疫区12个、疫点180个、面积下降59万亩,秦巴山区疫情发生面积同比下降20%、病死松树数量同比下降50%。全市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3%以内,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测报准确率90%以上,产地检疫率100%。(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区县政府;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生态司、防火司)
(七)聚力改革驱动。持续推广非国有林生态赎买机制,促进集体、农民等通过造林绿化、保护森林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健全森林保险制度,鼓励保险机构和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保价值、保产量、保收入的特色经济林和林木种苗保险试点,推进草原保险试点,加大保险产品创新力度,完善灾害风险防控和分散机制,全面实现公益林“应保尽保”、商品林“尽量保”的目标。健全完善执法机构设置,整合执法力量,组建市级执法专家辅助团队,建立执法案件管理平台,推行网上办案、探索移动办案。(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区县政府;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规财司、生态司、草原司、发改司、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林草局和重庆市政府联合成立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市建设工作推进小组。推进小组实行双组长制,国家林草局分管副局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国家林草局有关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由市林业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国家林草局生态司和市林业局为推进小组工作联系单位,双方主要负责人为推进小组协调人。推进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会议。(责任单位:市林业局;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生态司)
(二)加强政策支持。坚持局市共建,以市为主。国家林草局负责试点示范市建设指导,在政策机制、项目安排、资金投入、科技支撑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市政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与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创建相结合,创新政策和管理机制,抓好各项建设任务、支持政策的落实,财政资金继续通过造林补助等资金渠道支持造林绿化,用足用好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支持500万亩国家储备林建设。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对集中连片开展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达到1500亩,并达到预期目标的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允许依法依规取得以林草地修复为主的项目3%以内的修复面积使用权,从事生态产业开发,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科学分解林木采伐限额指标,优先保障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现有林改培等采伐需求,促进森林质量提升和灾害防控。差别化管理商品林和公益林、人工林和天然林林木采伐,开展人工商品林经营主体自主采伐试点,规模经营的人工商品林可单独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统一纳入年采伐限额管理。探索建立城镇开发边界内永久基本农田成为城市田园并计入区域绿地基数机制,探索城市中公园绿地依法办理用地手续但不纳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管理的新机制。推动开展《重庆市绿化条例》《重庆市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条例》修订和《重庆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制定。(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生态司、规财司、资源司、科技司、办公室、生态中心)
(三)加强科技支撑。加大生态修复、生态惠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智慧林业”等重点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技术研究,集成示范与推广一批林草先进适用技术。建设重庆林草科技创新研发中心、重庆林草长期科研基地,加强林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大珍稀濒危树种、乡土珍贵树种、特色经济林树种、用材林树种、优良防火树种等种质资源保护、资源开发利用和选育力度。大力推广轻基质无纺布容器育苗等新型育苗技术,不断提升苗木品质和绿化质量。制(修)订林草质量标准,强化林草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深化林草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成渝地区林草科技协同创新。(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科技局;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科技司、林场种苗司、生态司、资源司)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介加强科学绿化宣传教育,弘扬科学绿化理念,普及科学绿化知识,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示范中的成功典型和案例,在全社会树立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风气,树立正确的绿化发展观政绩观。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科学绿化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林业局;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生态司、宣传中心)
(五)加强考核评价。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构建统一指挥、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促进林草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发展的工作格局。把科学绿化建设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评价内容,落实区县党委、政府实施科学绿化的主体责任。完善细化配套政策措施,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考核“五到”区县,确保科学绿化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和监测评估机制,确保目标有分解、任务有担当、政策有落实,对科学绿化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建立完善制度保障、工作督查、情况通报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生态保护修复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