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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重庆市林业局发布本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数据。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通过我局政府网站平台共发布涉林政务信息3359条,《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野生动植物保护类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2023年版)》等文件严格按照程序规定,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组织举行2023年全市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新闻发布会,参加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重庆市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全年共发布林业普法宣传相关原创新闻报道7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持续推进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更加规范、高效、便民。2023年,我局收到各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5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集中在森林覆盖率、森林公园等方面,均已按要求做好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专人负责网站内容及技术安全运维,提高网站信息管理质量,做好安全技术保障。配合市人大、市司法局开展涉及行政复议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落实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要求,更新编印《重庆市林业行政规范性文件汇编》,编制《重庆市林业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手册》,进一步明确制定流程、审核重点、职责任务。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废止7件、新制定和修订14件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创建重庆林业微信公众号,印发《重庆市林业局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建立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和维护责任制,将运维责任细化到处室,实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由分管业务和分管宣传的局领导亲自把关后及时发布,形成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日自查、周巡查、月通报机制。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新增图片、视频解读,使林业政策更加可读可视可感。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务公开纳入林业系统业务培训内容,举办林业系统行政保障工作培训班,强化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确保群众申请及时得到有效回复。继续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运维等经费纳入部门预算,进一步做好经费保障。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及时梳理整改网站相关问题,持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按市政府工作安排,对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优化和确认。行政权力依申事项共计54项,并梳理了市、区(县)办理权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4

7

4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2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2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2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动林业宣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央视《新闻调查》栏目对雪宝山崖柏保护事迹进行了45分钟深度报道,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新闻摄影大赛、青少年进森林研学教育、磨子土家画乡林业主题农民画创作等活动,利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12.5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全年开展巡山护林、候鸟影像调查等“守护青山”志愿服务活动300余场,参与人数超万人,林业工作更多的走进公众视野。但是,目前仍存在个别公开不够及时,政策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加强主动公开,优化网站、政务新媒体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在国有林场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林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水平,提升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严格落实《条例》要求,认真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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