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占用湿地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湿地保护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占用湿地行为,市林业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占用湿地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支持类、控制类、禁止类建设项目占用湿地的情形,规范了市、区县两级林业部门的审核权限、程序和申报材料要求,并对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编制内容及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