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召开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价体系构建试点工作推进会
按照市林业局建立健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方案要求,2023年,在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阳县国有江南林场开展特定区域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价体系构建试点,在秀山县涌洞镇、巫溪县开展行政区域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价体系构建试点。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确保工作进度按时序推进,3月16日,市林业局召集试点单位相关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专题部署推进试点工作。市林业局副局长王定富对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试点单位要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的通知》精神,研究构建在不同区域、不同类别的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核算路径、评价指标体系,形成核算结果,9月底前完成试点区域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报告。会议指出,试点单位要全面摸清核算区域内不同生态系统生态资源底数,开展实地监测调查,建立林业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按照国家《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等相关标准,结合本地实际,研究设定符合核算区域特点的核算方法和技术参数,核算各类林业生态产品的实物量,运用科学合理的价值评估方法,核算林业生态产品的价值总量。会议要求,要强化组织保障,组建试点工作专班,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要强化资金保障,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落实专款专用,强化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要强化技术支撑,组织专业力量开展生态本底调查,设定核算方法和技术参数构建评价体系并进行验证;要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试点工作的做法和成效,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强化成果质量,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成果检查验收,保证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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