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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持续推动林业司法协作机制走深走实

日期:2023-07-1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林业局会同市检察院、市高院积极探索建立林业司法协作机制,森林、草原、湿地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力度得到明显增强。

加强顶层设计,自上而下织密协同“一张网”。市总林长办、市检察院于2021年9月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市林业局、市高法院于2022年5月共同签署《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与林业监管执法协作纪要》,市级层面林业司法协作机制基本建立。各区县林业部门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已有32个区县建立了“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17个区县建立了林法协作机制。

落实常态运行,纵横联动拉紧工作“各条线”。“林长+检察长”和林法协作工作机制建立以来,全市各级林业部门与检察机关、法院保持常态协同联动,着力推进依法行政,着重加强检察监督,形成林业生态法治保护强大合力。对内,市林业局统筹谋划、督促指导,区县林业部门细化措施、抓好落实的纵向工作链条得到全面巩固;对外,多部门通过开展联合巡查、联合督查、联席会议等方式共同参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横向工作模式初步形成。

强化重点突破,多方发力筑牢保护“主屏障”。针对林业监管执法困境,林业部门主动借力聚力,与检察机关、法院以重大复杂高频案件为连接点和突破口,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生态系统的违法行为,认真办理破坏森林草原生态的刑事案件、行政检察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协同解决实践中的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2022年,市林业局向市高院推荐报送参与环境资源审判入库专家人选4名,全市检察机关立案办理涉林公益诉讼案件51件。

挖掘典型示范,激活思路打造合作“新平台”。各区县林业部门与检察机关、法院结合具体实际,灵活运用教育、协商、调解、分流、督办、处理等方法推进工作,实现了林业监管执法跨系统、跨部门、跨行业参与的机制创新和有益探索。按照市总林长办近日印发的《关于鼓励开展林长制改革创新试点示范的通知》,江津、铜梁被纳入首批市级林长制创新试点,将在“林长+”协同联动上深挖亮点、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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