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中心在重庆梁平召开了国有林场天然林保护修复项目(简称天保项目)入库工作研讨会,河北、山西、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青海、宁夏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林草主管部门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约20余人参加了会议,国家林草局生态中心副主任赵新泉到会并主持讲话。
会上,赵新泉指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自1998年试点实施以来,我国加大了天然林保护力度,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特别是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修复天然林。他强调,按照《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暂行办法》(财资环〔2021〕91号)和中央财政林草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中央财政天保项目纳入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管理,每年投入约70亿元,涉及天然林保护管理、天然林系统修复等方面。他要求,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分区功能定位和战略需求,突出重点,区域推进,合理安排资金任务;要坚持确有必要、务实节俭的原则,科学合理布局,严禁重复申报、套取资金行为;要明确任务,统筹规划,规范项目申报材料,按时完成天保项目入库工作。
与会人员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开展情况,围绕森林保护修复项目、申报工作要求、实施方案编制等内容进行研讨,并将按照中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全力做好中央财政天保项目入库工作。我市国有林场天保项目预计每年投入约1.2亿元,用于落实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的管护、国有林业实施单位在册职工社会保险补助、天然林系统修复、天然林保护建设成效监测评估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