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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元春率队调研湿地保护工作

日期:2024-07-17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元春率队前往忠县、开州区开展湿地保护工作调研。

陈元春一行先后实地考察了忠县皇华岛国家湿地公园和开州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和修复情况,并在开州召开调研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听取了市林业局关于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开州区政府关于开州区湿地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市、区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就湿地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

陈元春指出,《重庆市湿地保护条例》已经施行近5年,湿地保护制度体系逐渐建立,对规范湿地保护管理,提升湿地多种服务功能,增强群众的湿地保护意识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市湿地实施分级保护和名录管理,湿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湿地功能明显提升,生物多样性不断丰富。部分区县积极推进小微湿地建设,湿地可持续利用初见成效。

陈元春强调,要进一步提高依法保护管理湿地的政治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湿地保护法律法规的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功能,促进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让良好的生态环境转化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准确把握湿地保护立法宗旨和原则,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加大湿地保护修复保障力度,强化科持支撑,相关部门、区县形成保护发展合力,推动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要认真贯彻落实好《重庆市湿地保护条例》的各项规定,收集梳理《条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对《条例》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研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和意见建议。

市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屠锐、副主任委员吴盛海和李步彬,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副主任赵丽,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成敏,开州区委书记蒲彬彬、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重新、区政府副区长廖雪林,忠县县委书记李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强参加调研,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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