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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重庆市“小微湿地+”建设工作方案》

日期: 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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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小微湿地+”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以全面保护修复小微湿地和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为目标,坚持保护优先、系统治理、合理利用的原则,在全市推广“小微湿地+生态保育、生态产业、环境治理、生态康养”等模式

《工作方案》包括开展小微湿地现状调查及规划、开展小微湿地+保护建设、推进小微湿地+融合发展、推动小微湿地+能力提升实施四个方面11项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到2025年全面摸清全市小微湿地资源现状,制定小微湿地保护利用规范,每个区县认定不少于1个小微湿地+示范点;到2027年,小微湿地+模式得到广泛推广,全市小微湿地+示范点建设数量达到120个,每个区县不少于3个(除渝中区外)持续巩固“小微湿地+”保护建设成果,小微湿地空间保护利用格局基本稳定。

重庆山水环绕、江河相拥,地势起伏造就许多面积在8公顷以下的小型、微型湿地,占全市湿地总面积三分之一,其在涵养水源、美化景观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许多大型湿地无法替代的作用。《工作方案》的印发实施,有利于强化小微湿地保护修复,提升湿地生态功能,丰富生物多样性,助推美丽重庆及巴渝和美乡村建设,奋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市域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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