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林草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市级以上重点项目林草要素保障,近日,市林业局印发《做好林草要素保障十条措施》,从林地定额保障、自然保护地调整后手续办理、不一致图斑核实确认、先行使用林地、临时用林期限等方面对国家林草局要素保障政策进行了细化衔接,同时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并联审批、实行紧急备案,多措并举做好林草要素保障。
全市林业系统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强化林草要素服务保障意识,将各项具体举措落到实处,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林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