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谏言、立良法——立法调研组赴区县开展《重庆市种子条例》调研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种业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重庆市林草种苗法治建设,不断推动全市林草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近日,由市林业局、重庆大学法学院专家团组成的《重庆市种子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组分赴涪陵片区、铜梁片区开展立法起草调研工作。15个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和10余家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参加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市林业局相关人员就《条例(草案)》的起草背景和立法进程作了详细说明,重庆大学法学院专家团队就《条例(草案)》的立法程序及目标导向作了详细解读。各参会代表围绕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质量监管、种质资源保护、扶持政策等方面分别就《条例(草案)》的体系逻辑、具体措施、法律责任、条文规范、文字严谨和可操作性等开展了深入研讨,并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
通过立法调研,大家一致认为立法起草要紧密结合重庆本地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林草种苗产业发展的需求和特点,体现重庆辨识度和举措颗粒度,切实回应实践需求,确保《条例》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下一步,调研组将认真梳理、研究各区县和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吸收合理内容,尤其针对基层反馈的“执法依据模糊”“权责界定不清”等问题,对《条例(草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推进立法相关工作,确保《条例》早日出台实施,为重庆林草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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