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林业大县认定操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印发,旨在深入贯彻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和《重庆市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行动方案》,进一步盘活集体森林资源,推动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激发林业产业发展活力,以林业大县为示范引领,带动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
《细则》明确,申报范围涵盖各区县(自治县)、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不含渝中区和两江新区)。申报条件包括森林资源量、改革突破能力、经营水平、产业特色、带动效应及党委政府重视程度等6个方面。认定程序分为区县申报、市级审查及名单确定三个阶段。《细则》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申报要求,动态监督管理,实行“一年一认定”“两年一评估”,建立退出机制,加大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