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扎实宣传贯彻《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
为扎实宣传贯彻国家林草局《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近日,市林业局召开《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座谈会,有力有序推进全市国家储备林建设。
深入学习宣传《管理办法》。局党组会迅速专题学习《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安排部署宣传贯彻工作,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召开《管理办法》学习讨论会,组织有关专家、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林业局及国家储备林建设主体有关负责人30余人参加,深入学习、讨论交流《管理办法》。组织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林业局、金融机构等单位召开《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座谈会,开展《管理办法》政策解读,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管理办法》,人民网、今日头条等多家主流媒体给予重点报道,营造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良好氛围。
稳步推进落实《管理办法》。迅速组建工作专班,邀请重庆林投公司、重庆市集体林权制度研究中心等单位参与,启动《重庆市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拟制工作。组织有关处室、有关区县林业局及国家储备林建设主体负责人前往贵州省学习调研国家储备林建设的经验和教训,主要调研成果纳入我市实施细则;组织参加国家林草局举办的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培训,迅速传达培训内容及要求。《重庆市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初稿)初步形成后,多次讨论修改,并在《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座谈会征求意见,讨论完善细节。同时,对标《管理办法》,组织技术单位修改完善《重庆市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区县林业局及有关建设主体的意见。
进一步贯彻落实《管理办法》。深化学习宣传,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各类媒介,通过专题学习、理论研讨、互动座谈、宣传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业务交流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强化制度建设,加快制定印发《重庆市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指导管理全市国家储备林建设;修改完善印发《重庆市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统筹布局全市国家储备林项目。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指导建设主体有序开展可研编制、项目入库、立项融资以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完善审查流程,制定操作指南,严格落实资金使用四条禁止性规定,加强项目统筹管理。认真落实《管理办法》对各级林草主管部门、金融机构以及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的监督保障职责作出的明确要求,落实政策支持,保障建设主体权益,加强项目监管,督促建设主体规范项目建设,提质建设国家储备林,着力打造全国样板。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重庆市林业局版权所有 重庆市林业局主办 市林业局值班电话(传真):023-61528866
ICP备案编号: 渝ICP备202200211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71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23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