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关于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
近日,市林业局会同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印发《关于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旨在充分调动全市广大林农参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力发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指导意见》明确林农参与、权益保障、林农增收、林农帮扶等4项联农带农机制,提出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组织模式、运行制度、经营模式等,通过“三兴”行动、优先发展林业大户、财政政策支持、参与项目实施、用地保障、科技帮扶等10项行动措施支持经营主体发展壮大。要求各区县将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工作纳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要内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支持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积极培育发展一批联农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可持续发展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为集体林发展和促农增收注入新动能,助推重庆林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