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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要素支持重点项目 服务民生福祉

日期: 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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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优化完善了林草要素保障相关规定服务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完善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机制。推行"联审"与"一次论证"。省级林草主管部门需推动省域内用地、用林、用草、用湿在同一平台联合审批。同时,指导区县同步开展现勘测定界、查验等工作,并对规划选址进行一次综合论证,避免重复审查。明确报批地类认定规则。用地报批以最新的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包括林草湿荒监测成果)为参考,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管理要求来明确地类属性,保证了地类认定的现势性和唯一性。放宽批文有效期限制。用地报批启动后,如果涉及占用林地、草地及自然保护地的相关批文到期,无需重新办理。

合理利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明确要素配置依据。省级人民政府已上报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可作为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自然资源要素配置的依据。完善线性基础设施无害化穿越自然保护区规定。《通知》充分衔接新修订实施的《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明确在保障生态安全、公共利益等前提下,允许线性基础设施无害化穿越自然保护区。

优化用林用草要素保障措施。分段办理林草用地手续彰显灵活性《通知》明确单独选址项目可根据施工需要分期申请用地,分段申请办理的单位由地市级放宽到市县级,同时将分段办理适用范围扩展为各类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这将增加灵活性,进一步推动节约成本、提升要素保障效率。优化临时用林用草,增强实用性针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临时用林用草在植被恢复期满前,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林草主管部门同意,不同施工标段可接续使用,累计不超过批准施工周期。临时用地涉及用林用草的,可合并编制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方案。服务民生发展体现普惠性《通知》明确发展森林草原游憩、露营体验、科普教育等需配套设置的小型零星便民设施,可与林业草原直服设施统筹建设,促进林地草地复合利用。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加强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的联动协同,进一步细化贯彻落实举措,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林草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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