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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时报:重庆持续推动林长制有责有方有效

日期: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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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林长制促“林长治”,坚决担当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守望人”和建设者。

重庆市近年来林长制改革步伐清晰有力。

——2017年12月开始试点推行林长制;

——2019年6月扩大试点范围,以林长制促“林长治”;

——2021年,重庆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四级林长+网格护林员”责任体系,实现林长制管理责任全覆盖;到2025年,全面构建起责权明确、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7%左右,森林蓄积量达2.8亿立方米,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

重庆地理位置独特,生态保护责任重大,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事关重庆长远发展,事关国家发展全局。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要求,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推动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使重庆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重庆市委、市政府牢记在心,自觉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以林长制促“林长治”,践行使命。

有责

健全一套责任体系

林长制全面推开,责任为先,有责才有为。

重庆市的领导们对此都有深刻认识。市委书记陈敏尔多次深入林区一线巡林调研,提出“要全面实施林长制,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全面落实好林长制,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等要求。时任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全面推行林长制专门部署并深入林区一线指导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议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坚持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着力健全一套责任体系,让责任落到实处,持续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责任大于天,重庆市深化林长制改革着眼突破短板建体系。

如何让林长制从“冠名制”变“责任制”?

重庆市党政同责设立四级林长,推进清单化、事项化。分级明确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管护“责任田”、巡林“任务书”。设立市级林长,全市总林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是全市实施林长制的总指挥、总督导,每年巡林不少于1-2次;副总林长由3位市领导担任,分片指导林长制工作,同时还明确4位市政府副市长“以山为界”担任中心城区“四山”市级林长,聚焦重点难点热点抓督导。设立区县、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级林长,分别由同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其中区县级林长每半年至少巡林1次,乡镇(街道)级林长每季度至少巡林1次。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累计设立林长公示牌4500多块,落实各级林长近2万人、网格护林员4.8万人。全市各级林长累计巡林18.3万人次。

如何让林长制从“独角戏”变“大合唱”?

健全部门协同指挥体系,将“林家铺”一家变成“大体系”构建。重庆市为此设立了全市总林长办公室、中心城区“四山”林长办公室和区县林长办公室,综合协调推进林长制工作。其中,全市总林长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15个单位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密切协同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中心城区“四山”林长办由市级林长指定市级部门承担,分工协作推动责任落实;各区县林长办公室比照市总林长办设立,均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协调责任区域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如今,重庆市林长制工作推动形成了一呼百应、全面开花、各方有责的新局面。

同时,重庆林长制创新以“五长”联动构建“林长+”。市总林长办与市河长办强化林长、河长联动,推动信息互通、工作协同、山水同治。探索建立“林长+警长”执法衔接机制,市公安局开展山林警长试点,在永川、沙坪坝、江津、石柱、万州、黔江等9个区县先行先试,常态化开展联合督查和联合执法。南川、铜梁等区县在率先探索基础上,市总林长办与市检察院研究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巡查办案、线索双向移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衔接等“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重庆市林业局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出台《重庆市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市总林长办会同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完善“两法衔接”“两诉衔接”机制。江津区探索“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探索“林长+云长”一体化运行机制,开发应用“智慧林长”,为林长履职赋能赋责。

有方

打表推进抓落实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重庆市为建设好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打出一套组合拳,对“老大难”念起“紧箍咒”。

——聚焦“四乱”,抓整治不手软。

2021年,全市总林长共同签发第1号重庆市总林长令,在全市部署开展森林资源乱侵占、乱搭建、乱采挖、乱捕食“四乱”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中央近年来对重庆各项巡视、督查检查、专项审计等反馈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老大难”“硬骨头”和新矛盾、新问题,推动存量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坚决遏制问题增量。2018-2020年森林督查发现违法违规使用林地5726宗,目前已完成整改

5636宗,2018、2019年发现问题整改完成率100%,2020年发现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6%。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受理林业行政案件3700多起,查结3500多起,查结率95%。

——建三项机制,让资源保护“无死角”。

建立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山林资源保护管理,突出抓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国家储备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

建立山林资源损害问题发现与整治机制。以“智慧林长”建设为抓手,构建全方位、常态化的山林资源损害问题发现机制。以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为依托,建立接、转、办、督、核问题整治工作闭环。全市有36个区县设立林业行政执法支(大)队,编制420人,现有执法人员370人。

建立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等列入各级林长责任制目标考核指标,同时列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容,实行生态环境责任终身追究制。落实信息通报制度,编发简报、专报,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广而告之”林长制改革,持续营造各级关注、全民参与的林长制工作的舆论氛围。

显效

区县林长制亮点纷呈

自重庆全覆盖建立起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网格护林员的林长制责任体系以来,各地创新举措,推动林长制落地显效,亮点纷呈。

——“林长治”林有了“任务书”。

在市级林长制工作制度的基础上,重庆各区县纷纷结合实际量身打造林长工作制度,规范林长会议、信息通报、林长巡林等具体工作。

万州区、垫江县结合实际编制林长工作手册,将各级林长责任区域、工作要点、职责分工和资源数据汇编成册,为林长履职提供工作指南。

潼南区明确四大类19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一林一长”“一林一警”“一林一技”“一林一员”“一林一策”“一林一档”。

忠县将乡镇(街道)推进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政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綦江区通过总林长令、督办交办函等形式,全面开展日常督办、联合督办、重点督办、林长督办,工作开展以来交办问题37件。

——巡山护林有了“联防队”。

渝北区、南川区、铜梁区、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充分发挥林长办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检察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两个作用,区县林长办联合本区县检察院设立检察联络室、安排检察员,实行“林长+检察长”模式,协同解决山林资源保护难题。

沙坪坝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武隆区联合区公安机关实行“林长+警长”工作机制,联合公安机关打击涉林犯罪、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九龙坡区采取“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1+N+3”治理组织机制,形成“村民自治”“政府+企业”“矿主+平台”等多主体协同,共完成22个1170亩废弃矿山恢复治理,恢复林地975亩。

沙坪坝区结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林业、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领域协调配合机制,组建“一专多能”的基层综合执法队伍。

涪陵区将28个区级部门纳入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秀山县将“四大家”和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32名市管干部纳入县级林长,分片区负责督促指导林长制工作。

——林长履职有了“千里眼”。

南岸区、长寿区、璧山区、丰都县、垫江县、石柱县综合运用大数据、云技术等新技术,迁移整合森林防火、天保巡护管理、林业资源调查系统等现有林业系统,建成“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实现“管人、管事、管资源、管成效”工作闭环。

大足区新建入山口视频监控213个,启动建设36套高空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对重点林区近5万亩森林实行全天候监控。万盛经开区在防火重点区域设置森林防火知识长廊197米。

——跨地携手有了“新机制”。

荣昌区、开州区等川渝毗邻区县共享两地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疫区、疫点和补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信息,联合开展松材线虫病边界除治、检查和疫木违法联合执法。

云阳县与湖北省利川市签订松材线虫病联防联控联治责任书,在交界处建立松材线虫病疫木检查哨卡,开展交叉检查,联防联治收到良好效果。

重庆大胆破局,创立非国有林生态赎买改革机制——

让绿水青山“钱景”无量

赎买留青山,青山变金山。

重庆市近年来围绕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大胆破局,创立非国有林生态赎买改革机制,使绿水青山更加“钱景”无量。

重庆市武隆区后坪乡贫困户赵本林没想到,林改确权到他家的42.2亩商品林既没有国家补贴又“不值钱”,2018年,政府竟然以每亩1000元的价钱赎买了回去……

这一赎买动作,发端于重庆市近年来推进的非国有林生态赎买改革。这项改革不仅加快了林业自然资本增值,破解了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之间的矛盾,更使重庆森林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改革得以深化完善,不仅是国有林,非国有的生态林青山也被唤醒,再次激发了林农和经营者的热情,实现了林农增收生态增效的多重目标。

据统计,重庆自2018年推进这项试点改革以来,到2021年底,全市非国有林生态赎买改革完成生态赎买4.34万亩,增加农民收入6500多万元。

——改革“瞄向”多类型生态区位。

重庆市将非国有林生态赎买改革范围锁定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水源地、江河两岸等多个重点生态区位,让林权所有者、经营者利益得到补偿,有效实现“森林生态得保护,林农利益得维护”的双赢目标。

——改革注重“三个结合”。

结合脱贫攻坚,促进林农增收。重庆市在武隆、石柱、彭水、巫山、城口5个区县贫困乡镇推进了非国有林生态赎买,面积达1.48万亩,共增加农民收入2039万元,受益贫困人口459人,有效盘活了贫困山区的森林资源。

结合环境整治,促进生态保护。北碚区探索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新机制,结合生态搬迁工作,在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开展了非国有林生态赎买面积达2543亩。

结合社会稳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长寿区、綦江区通过生态赎买改革,妥善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1.59万亩,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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