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近2万名林长已巡林超过33万人次
推行林长制,是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一项重大举措。2017年12月,重庆在西部地区率先探索林长制试点,并于去年全面推开。随着这项制度的实施,我市逐渐实现了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已落实各级林长近2万人,林长巡查森林超过33万人次。
今年以来,石柱在重点林区和林场新建了6所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工作人员也做到了吃、住、管都在林区。利用“智慧林长”平台,当地还对重点林区实施了智能化监控。
石柱县国有林场青草坡森林防火检查站工作人员李林江告诉记者,进入山林的人都要进行扫码登记,他们对火源进行管控,做好森林防火宣传。
“落实乡、村两级林长及护林员管护职责,开展常态化巡林,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石柱县国有林场乡级副林长黄云奉说道。
在落细落实林长巡林机制的同时,各地针对森林资源“四乱”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在北碚区,工作人员就利用已关闭的矿山,建立了生态修复基地,探索“林长+检察长”的工作机制。
北碚区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副主任彭盛介绍,主要针对涉林案件、公益诉讼案件中,林木受损需要补植而原地又无法进行补植的,他们通过责令违法当事人,在该基地进行异地补种,达到一个异地恢复、生态修复、 总量平衡的效果。
市林业局介绍说,为深化落实重庆市1号总林长令,我市建立了破坏森林资源突出问题清单,点对点向39个区县发出督办文件。截至7月底,陆续清理排查出“四乱”问题2972件,已完成整改2797件,整改完成率达到94.1%。
重庆市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主任周登祥表示,下一步,将坚持问题、目标、结果三个导向,综合运用“智慧林长”督查考核和专项整治等措施,压实林长、 网格护林员“两个责任”,持续提升以林长制促“林长治”的制度机制和运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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