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明确重庆为全国三个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之一。重庆集体林面积占全市林地面积90%以上,需要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大胆探索、大胆突破,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刘璨: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集体林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对集体林改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不懈努力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入、有力有序推进,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
一是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全国发放林权证1亿多本,初步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林农非常看重手里的林权证,很多农民将林权证和宅基地证、结婚证一起保管,对集体林改衷心拥护。
二是森林质量明显提高。农民成为山林的主人,乱砍溢伐现象极少发生。林改改出了满目青山,集体林森林蓄积比林改前增加了近39亿立方米,增幅近85%,有林地面积增加了近4亿亩。
三是森林资源逐步盘活。建立了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全国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300多亿元。
四是经营效益稳步提升。培育家庭林场、专业大户、林业合作社等林业新型经营主体近30万个。集体林地产出每亩约300元,比林改前增长3倍多,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8万亿元,部分集体林业大县农民一半以上收入来自林业。事实证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又一场土地使用制度的重大变革,契合了时代发展,顺应了林农期盼,奠定了山区林区共同富裕的基础。自中央方案印发后,全国营造出了浓厚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氛围,包括重庆在内的三家先行省市迅速行动,高位推进,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力争取得新的突破。
刘璨:中央方案通明确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提出了加快推进“三权分置”、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切实加强森林经营、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积极支持产业发展、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8项主要任务,以及组织领导、试点探索、队伍建设、监督考核等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概括起来讲,就是重点围绕“稳、活、融、试”4个字,对深化集体林改作了系统部署。
一是坚持稳字当头。牢牢把握改革方向,稳步深化探索。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让林农真正吃下长效“定心丸”。
二是聚焦激发活力。放活林地经营权,引导林权流转,培育规模经营主体。盘活森林资源资产,畅通林权融资渠道,引入金融活水。完善森林经营管理制度,实施兴林富民行动,让林区焕发出新的生机。
三是突出融合发展。推进森林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打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资源管理和产业发展相融相长,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深度融合、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效转化、生态美和百姓富有机统一。
四是支持先行先试。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地方和基层积极探索。支持福建、江西、重庆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精耕细作一批改革“试验田”,为改革探路子、做示范、立标杆。
刘璨:党的十八大以来,重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森林覆盖率指标交易、国家储备林建设等走在全国前列。下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庆仍需要紧紧抓住“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这“林改四问”,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林地边界未矢量化、部分地块属性不清和地类重叠情况、证载面积不准确等历史遗留问题在全国比较普遍,重庆在这方面要下功夫,做好林权登记工作,避免留下矛盾隐患。
二是解决经营分散问题。推进林地流转是促进适度规模,发挥森林集约化、科学化、品牌化经营效益的基本途径。重庆的集体林地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仍有较大空间,通过“企业+”“林场+”“新型经营主体+”多种模式提升集体林经营效益。
三是解决林业投入问题。目前,在生态保护修复和森林防火基础建设有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其他林业建设特别是产业发展还比较缺乏;金融机构对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积极性不高,林权抵押贷款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等。重庆在这方面要大胆探索,在用好财政投入的同时,创新金融支持政策,进一步提高金融投入。
刘璨:近年来,我一直关注重庆林改工作,通过实地调研、工作交流、效益监测等方式多角度了解掌握重庆林改情况。中央把重庆作为林改先行区,我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重庆的生态地位重要。重庆地处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事关重庆长远发展,事关国家发展全局。因此,必须站在全国的角度、战略的高度来看待、谋划和推动重庆林改。
其次,重庆的体制优势明显。重庆是直辖市,实行市对区县直管,没有中间层,行政损耗相对较小,运行成本相对较低,执行效率相对较高,这些体制优势有利于统筹各区县林业改革发展。
三是重庆的林改基础扎实。党的十八大以来,重庆林改成效明显,比如:林业产权基本到户,林权流转加快推进,林业产业总产值约1670亿元、较2007年增长11.3倍,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42亿元,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达55%、2.74亿立方米,较2007年分别增长20个百分点、1.36亿立方米,重庆首创的森林覆盖率指标交易机制被写入中办国办文件复制推广等。应该说,重庆作为林改先行区,既是中央对重庆工作的肯定,更是中央交给重庆的重要政治任务。
刘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关系生态安全、乡村振兴和亿万农民福祉的“国之大者”。重庆市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集体林地面积占全市面积的52%,具有非常重要的代表性意义。对于重庆市胸怀“国之大者”、勇担时代使命,致力建设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为全国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我谨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稳步深化探索。牢牢把握正确改革方向,巩固和完善集体林权制度,让集体林经营者更有恒心和信心参与集体林业经营。
二是聚力攻坚突破。聚焦完善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制度、发挥森林多种功能、壮大林业产业、加大发展投入等重点任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探索、攻坚克难,力争实现新的突破,激发集体林业发展活力。
三是促进“两山”转化。健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展“两山”转化通道,推动林业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发展,实现生态美和百姓富有机统一。
四是做好经验总结推广。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积极探索,加强对一线改革工作的指导帮助,建立健全经验总结推广机制,及时提炼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行区引领作用,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