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之声8月15日讯 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林业局在重庆市武隆区双河镇一棵苍劲繁茂的千年古树下开展“千年古树·司法守护”活动,全市27棵千年古树所在地12个区县法院院长受聘为“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助力新时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古树名木作为自然与历史的共同见证者,不仅承载着岁月的沧桑,更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生态价值,被誉为“绿色的国宝”“有生命的文物”。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保护被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订《森林法》时将古树名木作为专门条款,为人民法院保护古树名木提供了依据和遵循。
当天的活动中,市林业局局长曹春华通报了全市古树名木保护情况。经两次全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动态掌握全市古树名木数量和生存状况,并持续建立“一树一档”图文信息,实行“一树一牌”挂牌保护。截至目前,除城区和自然保护地外,全市登记在册古树名木25662株,涉及71科157属287种。其中一级古树505株、二级古树2421株、三级古树22727株、名木9株,千年古树共27株。活动现场的这颗千年包果柯树,曾荣获“重庆十大树王”“全国百大古树”称号。
现场,《关于加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的意见》也同时发布。其内容共十条,从强化使命担当、创新制度机制、发挥审判职能、深化协同联动及加强保护宣教等五个维度,构建重庆全域司法协同保护古树名木新格局。其中,明确推行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制度,建立古树名木“属地+属案”协同保护机制,搭建古树名木所在地非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参与古树名木保护平台,强化法院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及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织牢古树名木司法保护法网。
据了解,本次活动标志着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制度在重庆全面推行,通过由古树所在地法院负责人担任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用法治手段和法治方式助力千年古树保护修复,让古树“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安”,为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