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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治报:12名法院院长成千年古树“守护神”

日期: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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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在武隆区双河镇九耙村,曾荣获“重庆十大树王”“全国百大古树”称号的千年包果柯树苍劲繁茂的枝丫下,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林业局联合开展“千年古树·司法守护”活动,全市27棵千年古树所在的12个区县的法院院长受聘为“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助力新时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此举标志着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制度在重庆全面推行,通过由古树所在地法院负责人担任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用法治手段和法治方式助力千年古树保护修复,让古树“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安”,为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据介绍,古树名木作为自然与历史的共同见证者,不仅承载着岁月的沧桑,更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生态价值,被誉为“绿色的国宝”“有生命的文物”。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保护被写入《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时将古树名木作为专门条款,为人民法院保护古树名木提供了依据和遵循。市委、市政府把古树名木保护作为建设美丽重庆的重要工作任务。截至目前,除城区和自然保护地外,全市登记在册古树名木共有25662株,涉及71科157属287种。其中一级古树505株、二级古树2421株、三级古树22727株、名木9株,千年古树共27株。


  当天,市五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红军发布了《关于加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的意见》。其内容共十条,从强化使命担当、创新制度机制、发挥审判职能、深化协同联动及加强保护宣教等五个维度,构建重庆全域司法协同保护古树名木新格局。其中,明确推行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制度,建立古树名木“属地+属案”协同保护机制,搭建古树名木所在地非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参与古树名木保护平台,强化法院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及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织牢古树名木司法保护法网。


  活动为涪陵、合川、武隆、南川、丰都、万州、黔江、城口、巫山等12个区县的法院院长颁发了“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证书,丰都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关倚琴作为代表发言,承诺将主动担当作为,为辖区古树名木穿上司法“铠甲”。渝北、南岸、江津3家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和千年古树所在地林业局负责人参加了活动。


  据介绍,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责任,依法严惩危害古树名木犯罪,妥善处理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保护纠纷,监督支持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古树名木保护职责,依法支持古树名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千方百计守护好“绿色国宝”。同时,积极在古树群落等地建立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修复基地,探索开展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离任交接和古树名木司法认养,设立古树名木案件司法绿色通道,建立古树名木案件判后回访制度,及时联动救治、移植、复壮涉案古树名木,全力筑牢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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