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来自市林业局的消息,8月29日,长寿区某镇村民在林区丢弃烟头引发森林火灾。这起森林火灾的发生地点是在封山区域,发生时间是在禁火令和森林草原火险红色预警信号期间,肇事者现已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了解,8月22日至9月5日,各区县(渝中、两江新区除外)均已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15天以上,为做好全市连晴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8月16日,市总林长办公室印发《关于森林防火期加强林区露营管理的通知》(渝总林长办发〔2024〕14号),制定禁止私自在林区露营、科学设置露营地、明确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排查整治隐患、注重宣传引导、加强执法打击、强化督导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严格兑现奖惩等十条措施,严防森林防火期林区露营引发森林火灾。
此外,8月26日,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禁止连晴高温期间一切野外用火的紧急通知》,从通知印发之日起至全市森林草原火险红色预警信号解除为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为加强社会监督,重庆市林业局在2023年印发了《重庆市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鼓励举报全市森林防火违法违规行为及隐患。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针对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连晴高温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焚烧秸秆、烧灰积肥、烧荒等农事用火,烧香烧纸等祭祀用火,野外吸烟、烧垃圾、野炊、燃放烟花爆竹、小孩玩火等其他用火。进入非封山区域主动接受森林防火检查站(卡)工作人员的检查,出入林区扫“防火码”,严禁携带火源火种进入林区。四是鼓励广大市民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进行举报,违规野外用火,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