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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建立“四项机制”担责履职 齐抓共管耕好林业管理“责任田”

日期:2023-09-15

彭水县在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着力构建“四项机制”,督促明责履职尽责,凝心聚力耕好森林资源管理的“责任田”。

林长巡林机制。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林长+网格护林员”责任体系,设立各级林长总林长414人,网格护林员3780名,累计完成巡林30万余次,推动“林长制”向“林长治”转变。

部门协作机制。强化“林长+检察长”“林长+山林警长”等跨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查处林业行政执法案件228件,罚款金额383.2万元,完成生态损害赔偿案件5件。

宣传引导机制。县融媒体中心滚动采编播报林长工作动态新闻,县林长办累计编发《林长制工作简报》82期,设立林长公示牌298块,为全面推行林长制营造了良好氛围。

问题整改机制。扎实开展森林资源“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出问题117件,整改完成率达100%;完成2021年森林督查问题查处整改工作和2022年森林督查县级自查工作,2022年森林督查违法使用林地面积19.873公顷,同比减少6.4045公顷,森林资源管护水平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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