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柱县林业局多举措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严格执法“不容忍”。发布《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规定全域全年禁捕陆生野生动物。建立石柱县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联动制度,通过“清风”“网盾”“鸟类治理”等专项行动,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500余人次。查办野生动植物案件27起,联合县检察院、县生态环境局完成生态损害赔偿案件6件,有力遏制了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
加强管控“不松懈”。加强对野生动物制品利用的审批及全过程监管,开展现场检查52次。开展野猪种群调控41次,累计救助小灵猫、豹猫、猕猴等陆生野生动物89次,未发生过野生动物伤人事件及野生动物致害信访事件。
强化宣传“不放手”。结合“世界野生动物日”“爱鸟周”等活动,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海报3万余份、宣传单6万余份,利用村社LED字幕播放宣传标语2万余次,干部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