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寿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力美丽重庆建设,五措并举全力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的治理效能,激活林长制“绿色引擎”,筑牢生态屏障,擦亮生态底色,绘就林业生态新画卷。
优化“制”的保障。建好“制”。以制度体系建设为保障,颁布区级会议、巡林制度、信息公开、督查制度、考核评价、约谈制度等7项配套制度和“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林长+法院院长”3项协作机制,将林长制工作项目化、清单化、目标化。发好“令”。围绕森林“四乱”、森林防灭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突出问题,区总林长亲自“挂帅”,主动“出征”,签署第1、2、3号令,开展专项行动。下好“棋”。在同级林长的协调下,形成“有问题,找林长”协同治理机制,林长制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共下林业资源保护发展“一盘棋”,森林督查案件大幅下降。
细化“网”的构建。以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干部责任为核心,细化林长制工作“网”的建设。精准定位“林长办”。明确区级林长办不是林业部门的内部机构,而是处理同级林长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充分发挥林长办与同级林长的工作请示汇报、与同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对下级林长制工作的督察督办作用。优化升级“一长三员”责任体系。设置区、镇(街)、村三级林长301名,网格护林员、林业监管员、网格指导员1286名,构建起一贯到底、到山头地块的责任体系。系统深化“同题共答”横向协作。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法院建立横向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12次,协同落实整改检察建议。与明月山六区县、毗邻五区县开展林长联合巡林、森林火灾联防、林业有害生物联控、林业执法联动50余次,共建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
深化“责”的落实。坚持靠制度倒逼责任落实。划定责任区域。全区以镇街为单位设19个区级片区林长责任区域,设区级片区林长36名,由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及长寿经开区相关领导担任,协助区总林长督导协调林长制工作,对责任区域开展林长制工作进行督导。制定履职清单。制定印发林长制工作责任清单、林长办成员单位林长制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工作要求,使任务清单化、目标化、可量化。发送函询督办。定期发送提示函40余份,督促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印发评价函10余份,向责任单位反馈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实化“督”的运用。以督察考核为手段,发挥激励约束作用。迭代考核指标。将落实林长制工作纳入日常考核和区委区政府专项督查考核重点,根据年度林长制工作要点,迭代升级督查考核指标体系、评价细则和方式方法,突出阶段性目标任务。精心组织评价。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区林长办全面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和年终集中督查考核,综合评定林长制工作成效,评定出优秀镇街15个和良好镇街4个,据以划拨工作经费。注重结果运用。区考核办将林长制督查考核纳入镇街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单位个人予以正向激励。
强化“创”的引领。一张蓝图绘到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修复和治理,制定《长寿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谋划重大生态修复项目47个,并由区政府每年向区人大代表报告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做示范。突出抓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非煤矿山生态修复、退耕还林等重大生态工程。将林火智能视频的监控系统纳入三级数字化城市治理和运行中心,严格按照“135”机制统一调度。深化集体林权改革。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着力建立集体林权三级流转交易平台,积极开展多种主体参与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改革,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实现生态利民惠民,2023年林业总产值达7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