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前夕,黔江区林业局联合重庆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区法院、相关乡镇开展千年古树司法守护活动。活动以召开院坝会的形式,向周边群众普及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性,让绿色理念深入人心。古树名木承载着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和自然沧桑,是记录自然气候变迁的“绿色活化石”和“绿色国宝”。此次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群众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建立长效机制,为我区古树名木撑起法治“保护伞”。
活动现场,黔江区林业局局长田涛详细介绍了古树名木的生态、历史和文化价值,宣讲《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强调它们是大自然和先辈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国家更是从立法规范到政策扶持,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构建全方位保护体系。市林科院森林保护研究所副所长王正春重点介绍了在古树基因保存、子代培育等方面的新技术、新成果。区法院院长饶川则结合生动案例,进行以案释法,讲解了破坏古树名木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保护自觉性。
黔江区林业局、区法院与相关乡镇三方共同签订了《千年古树司法守护协议》,形成长效保护机制。协议明确了各方在古树名木保护中的职责,通过建立协作联动机制,整合资源,多部门联动发力、公众积极参与,以法治为依托,以科技为支撑,强化对古树名木的日常巡查、养护和管理,确保古树名木得到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延续生物长寿基因、传承生态历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