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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办结1起非法饲养列入管控清单的特殊生物因子案

日期: 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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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荣昌区林业执法人员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昌元街道螺罐村某养殖基地内,疑似违规饲养管控有害昆虫。执法人员第一时间现场核查,同步对该基地予以临时封控,当天受理该案,封存扣押了涉案昆虫。

为精准判定物种属性,执法部门将现场采集虫样送至重庆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开展专业检测鉴定,明确该养殖昆虫为锈色棕榈象。该物种依据《国家林业局公告》(2013年第4号),被列入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明令管控的特殊生物因子,严禁个人私自持有。

锈色棕榈象是典型外来入侵害虫,幼虫会蛀食椰子、棕榈、甘蔗等农林作物茎干,造成植株中空腐烂、大面积枯死,一旦发生逃逸扩散,将对城镇绿化苗木、经济农林产业造成毁灭性损失,防控难度极大,人为繁育养殖存在极高生态风险。

经核查,该养殖基地封闭管控措施到位,饲养虫体未出现逃逸、外泄情况,二人未对外出售虫体,发现违规后第一时间主动停止养殖,并配合林业部门完成全部锈色棕榈象封存扣押,未造成实际生态危害。

目前,荣昌区林业局已将该批涉案锈色棕榈象送往重庆荣昌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焚烧炉进行集中销毁处理,彻底消除生态安全隐患。

近期多地出现群众被虚假养殖宣传误导,以“竹虫养殖”为名私自繁育锈色棕榈象的情况,不少养殖户因缺乏生物安全、林业检疫法律知识误入违法境地。下一步,全区将持续开展林业有害生物专项排查整治,加大进村入户普法宣传力度,普及外来入侵物种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相关条款,引导群众认清违规养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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