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是大自然和祖先留下的珍贵财富,是有生命的文物,它客观地记录和反映了民族社会的发展和自然界的物种变迁,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和复制的宝贵资源,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经济、文化和科学价值。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在重庆大地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重庆,充分发挥古树的重要价值,同时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保护古树、爱护古树的意识,不断丰富全民义务植树的形式,达到切实保护古树的目的,重庆市绿化委员会决定在主城区率先向社会公布一批古树开展认养。通过开展古树认养活动,向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筹集部分资金,用于保护古树,促进古树的健康生长,发挥最大的生态和社会效益,增强公众对古树的保护意识,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为保证本次古树认养活动取得实效,对认养活动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养范围:纳入本次认养活动的古树共323株(详见附表),分布在主城区域。
二、认养主体: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自愿参加古树认养活动。
三、认养额度:一级古树1500元/株/年,二级古树1000元/株/年,三级古树500元/株/年,需要采取特殊措施复壮的古树可酌情增加。认养费由认养人交付给管护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实行专款专用。该款项只能用于古树的管护和复壮,并接受认养人以及财务、审计部门监督。
四、认养期限:认养周期为3年,可以延长。
五、认养协议:认养人与古树责任管理方及监督方(区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方责权利。
六、悬挂认养牌:区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对认养者认养的古树悬挂认养牌,颁发认养证书。
2018年1月4日
附件:1、重庆市可供认养的古树信息表
2、重庆市主城区古树认养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