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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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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万盛经开区林业局:

按照《重庆市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方案》(渝府发〔2019〕33号)要求,我们细化了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涉及农业农村领域事项的管理措施,请在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涉及林业领域事项的具体管理措施


重庆市林业局

2020年1月9日

 

附件1

 

林业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

(中央层面设定,2019年版)

 

序号

主管部门

改革事项

许可

证件

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层级和部门

改革方式

具体改革举措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对应我市权力清单事项名称

 

直接取消审批

审批改为备案

实行告知承诺

优化审批服务

443

国家林草局

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

草原作业许可证(草原经营性旅游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市、区县林业部门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草原征占用行为监管过程中,一并对有关经营性旅游活动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

 

444

国家林草局

林草种子(林木良种,主要草种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原种种子,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单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市林业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营场所权属证明、生产用地用途证明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公开,对失信单位和个人开展联合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445

国家林草局

草种进出口审批

草种进出口审批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市林业部门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草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材料。2.将草种进出口审批表有效期由3个月延长至6个月。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草种、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

 

446

国家林草局

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

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证书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家林草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材料。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专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该事项事权在国家部委

447

国家林草局

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考核

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市林业部门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工作制度等材料。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检验机构信用状况。

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考核

 

448

国家林草局

林业质检机构资质认定

林业质检机构资质审查认可授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国家林草局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该事项事权在国家部委

449

国家林草局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市林业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等材料。

加强信用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450

国家林草局

国务院规定由国家林草局审批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除已制定人工繁育技术标准的物种外)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国家林草局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专家评审。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1.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和规范,针对不同物种采取差别化、精细化管理方式。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3.组织开展行业培训。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该事项事权在国家部委

451

国家林草局

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除已制定人工繁育技术标准的物种和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目录的物种外)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市林业部门

 

 

 

√

1.对申请增加繁育种类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相关批准文件等材料。2.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专家评审。

1.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和规范,针对不同物种采取差别化、精细化管理方式。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3.组织开展行业培训。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

 

 

附件2

 

林业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

(地方层面设定,2019年版)

 

序号

市级主管部门

改革事项

子项名称

许可证件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层级

和部门

改革方式

具体改革举措

加强事中事后

监管措施

经营范围标准表述(关键词)

 

直接取消审批

审批改为备案

实行告知承诺

优化审批服务

11

市林业局

市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选址方案的批复

《重庆市风景名胜区条例》

市林业部门

 

 

 

√

将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到8个工作日。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重大建设工程

 

12

市林业局

世界自然遗产保护范围内建设临时建(构)筑物建设备案

 

世界自然遗产保护范围内建设临时建(构)筑物备案通知书

《重庆市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办法》

市林业部门

 

 

 

√

将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到8个工作日。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建设临时建(构)筑物

 

13

市林业局

风景名胜区临时建(构)筑物许可

 

×××风景名胜管理局(处、委员会)关于修建×××建设临时建(构)筑物的批复

《重庆市风景名胜区条例》

 

区县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

 

 

 

√

将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到8个工作日。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建设临时建(构)筑物

 

 

附件3

 

国务院决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

调整内容

1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5项: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直接取消审批

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认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99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实施机关: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直接取消审批

3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认定

直接取消审批

4

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83项: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实施机关: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直接取消审批

5

石油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批

直接取消审批

6

从事强制性认证以及相关活动的检查机构指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第三十条第一款  列入目录的产品,必须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从事列入目录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下简称指定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是长期从事相关业务、无不良记录,且已经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认可、具备从事相关认证活动能力的机构。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从事列入目录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应当确保在每一列入目录产品领域至少指定两家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机构。

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前款规定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事先公布有关信息,并组织在相关领域公认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符合前款规定要求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进行评审;经评审并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按照资源合理利用、公平竞争和便利、有效的原则,在公布的时间内作出决定。

直接取消审批

7

诊所设置审批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审批改为备案

8

诊所执业登记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

审批改为备案

9

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有与在用医疗器械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贮存场所和条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按照产品说明书、技术操作规范等要求使用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与其功能定位、临床服务需求相适应,具有相应的技术条件、配套设施和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大型医用设备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审批改为备案

10

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和改制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97项: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实施机关:民航总局。

审批改为备案

11

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91项: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

优化审批服务(将审批权限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放至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12

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除医疗自用的短半衰期放射性药物外)许可证核发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第六条  除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用放射性药物自用的单位外,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Ⅰ类放射源、销售和使用Ⅰ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许可证,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除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许可证外,其他单位的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向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颁发许可证前,应当将申请材料印送其行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批颁发许可证的情况通报同级公安部门、卫生主管部门。

优化审批服务(将场所等级属于乙级、丙级的生产放射性同位素单位的审批权限由生态环境部下放至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13

医疗使用I类放射源,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用放射性药物自用,销售、使用Ⅱ、Ⅲ、Ⅳ、Ⅴ类放射源,生产、销售和使用Ⅱ、Ⅲ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

优化审批服务(将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和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单位的审批权限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14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83项: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实施机关: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优化审批服务(将审批权限由省级商务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15

跨省运营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分(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第一款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优化审批服务(将审批权限由应急管理部下放至省级应急管理部门)

16

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审批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第十条  开办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具备《药品管理法》规定的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安全和防护的规定与标准,并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手续;开办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开办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并征求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意见后批准的,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无许可证的生产、经营企业,一律不准生产、销售放射性药品。

优化审批服务(将审批权限由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国防科工局下放至省级药监部门和省级国防科技工业部门)

17

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审批

优化审批服务(将审批权限由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国防科工局下放至省级药监部门和省级国防科技工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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